簽20年“賣身合同”后反悔 徒弟狀告臺灣漫畫“教父”
2015-03-07 09:0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盧超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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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慎簽長期合同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雙方的《著作權授權合同》是以年為周期約定投入宣傳推廣的經費,而小黃、小溫二人供稿半年即停止,還未滿一年,呂先生投入不足20萬元,不能據此證明違約。而且,從合同約定可以看出,呂先生在作品修改過程中處于指導地位,上色是對作品質量的提升,雙方已在QQ上進行溝通,呂先生未侵犯小黃和小溫對作品的修改權。因此,法院判決駁回了小黃和小溫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雙方在簽訂《著作權授權合同》時一簽就是20年,又沒有約定一旦合同無法履行時該怎么辦,存在較大風險。 法官建議,簽訂類似長時間的合同一定要注意約定好合同無法履行時該怎么解決,比如賠償多少違約金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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