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海關繳款書,簡稱海關完稅憑證,是進口企業進行增值稅抵扣的重要憑證。然而近期,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在海關繳款書稽核比對中,發現廈門一些企業的海關繳款書竟被異地企業先行抵扣,使這些進口企業面臨重大損失。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最近,廈門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工作人員接連遇到兩起奇怪事:廈門的A企業和B企業分別有幾張海關繳款書被其他地市的企業冒抵,涉及稅款額巨大。 案例 繳款書被冒抵 企業吃“悶虧” A企業是廈門本地規模不小的國有進出口企業,隨著國內進口市場的發展,目前年均進口額已經達到近50億元。但最近,財務人員小吳就A企業的兩份海關繳款書向國稅機關提出稽核申請時,卻被稅務審核人員告知,這兩份海關繳款書稽核比對結果顯示為“重號”。也就是說,已經有另外一家納稅人先行申請稽核了這兩份海關繳款書,涉及稅款12.5萬元。 一張海關繳款書,怎么可能被兩家企業抵扣呢?小吳立即向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提出了“異常”海關繳款書數據核對申請。國稅人員對這兩份海關繳款書信息進行了查詢。稽核系統顯示,這兩份海關繳款書已被深圳的一家企業先行抵扣稅款。市國稅局隨即向海關和深圳相關主管稅務機關發送了紙質協查函。不久后,深圳相關主管稅務機關回函稱:“海關繳款書被抵扣,企業已走逃”。 由于一份海關繳款書只能被抵扣一次,在異地企業先抵扣后未進行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下,廈門國稅局暫時無法出具“海關繳款書核查結果通知書”給A企業進行稅款抵扣。這意味著,A企業將面臨巨大損失。 探因 財務未及時核對 被人鉆空子 就在這時,市國稅局又發現,廈門另一家進口企業B企業也有三張海關繳款書被異地企業冒抵,涉及稅款超過120萬元。B企業負責人也正為此著急。 A企業和B企業都是依法正常經營的進出口企業,它們的海關繳款書怎么都被異地企業先行抵扣了?問題到底出在哪兒了?市國稅局直屬分局工作人員向記者分析說,這兩家被冒抵稅款的企業都是廈門市的大型商貿企業,通常海關繳款書數量多,財務人員又都未及時進行稽核比對,這些都為一些不法企業冒抵稅款提供了一定的時間差,最終導致兩張完稅憑證“重號”。 “從繳款單位名稱、進口報關單、付款憑證及相關記賬憑證等方面來看,A企業都沒有什么過錯,不該無端受損失。”市國稅局相關人士表示。同時,A企業稅收資信一直良好。經過綜合考慮,市國稅局近日為A企業出具了海關繳款書核查結果通知書,使A企業得以抵扣稅款,避免了巨額經濟損失。 溫馨提示 海關繳款書 要及時核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后,其增值稅額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一份海關繳款書只能被抵扣一次。 國稅部門提醒進口企業財務人員:應及時對海關繳款書進行稽核比對,不給不法企業冒抵稅款提供可乘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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