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國稅局了解到,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又有新變化,《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已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 據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從事個體經營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按規定憑學生證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托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代為其申領《就業創業證》;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從事個體經營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按規定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創業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就業創業證》上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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