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保證書”:“出軌1次罰15萬” 還有一份保證書,可以說是“最狠保證書”,其中的懲罰條款相當驚人。 這天凌晨3點多,阿毅依舊沒有回家。小萱電話聯系他,聽筒卻傳來一個女人曖昧的叫聲。 “你在哪里?”小萱問。 “我在歡唱KTV唱歌。”阿毅答。 “你是不是又和別的女人睡在一起?”小萱氣憤地說。 “沒有啊。” “還說沒有,我明明聽到女人的叫聲。”小萱再次質問。 這時,電話被掛斷。小萱再次撥打時,語音提示手機已關機。隨后,她開車到現場,把住在KTV樓上酒店的阿毅接回家中。 隨后,阿毅又寫下了“最狠”的承諾:“我如果有婚外情讓老婆知道,每一次罰款15萬元。” 這一份保證書,寫于2014年1月16日。 如今,七年感情破裂,夫妻鬧上法庭。法庭之上,夫妻雙方展開激烈爭辯。 小萱亮出這些婚姻保證書,起訴要求丈夫兌現承諾,將所有財產(包括房子一套和現金500萬元)全部歸她所有,還要另外支付給她50萬元補償。 丈夫回應:因遭脅迫,才寫保證書 法庭之上,阿毅說,這些保證書沒有法律效力,因為,那都是他在“非自愿”的情況下寫的。“她手里的保證書我看過,上面的字確實是我寫的,但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時候寫的。”近日,阿毅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也說,保證書是他在酒后不清醒時寫的。 在法庭上,阿毅答辯說,他是在喝醉后,因妻子一直糾纏不休,為了安撫老婆才按對方要求寫下保證書。但是,小萱反駁說,保證書并非酒醉當晚所寫,而是第二天才寫的。 “三問”保證書 1問:有沒法律效力? 福建天象律師事務所徐長青律師:我國《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第46條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等情形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因此,婚姻保證書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2問:哪些約定受保護? 徐長青律師:判斷婚姻保證書的效力,應針對簽署背景、設定條件及處分的權利,結合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綜合判斷。以下三種情形寫的婚姻保證書,一般認為其不具拘束力: 一是保證書系出具人在被脅迫下(如在酒店被親友團捉奸)簽署,且出具人及時向法院提出了撤銷請求,此時保證書會因被撤銷而失效。二是保證書有關撫養權歸屬的內容無效,法院仍將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處理。三是保證書剝奪人身權利的內容無效,比如以一方“提出離婚”、與異性通話或交往為成就條件,或保證離婚后不再婚等均屬無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軌、家暴等為條件,以財產權利為處置對象的保證書,在判決離婚時一般應認定有效。 3問:“凈身出戶”能否兌現? 徐長青律師:法院一般尊重當事人的有效約定,但如財產的處分明顯失衡,法院也可適當調整。比如法院有時可支持“凈身出戶”承諾,判決所有財產歸無過錯方所有,但如過錯方因此將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 |
相關閱讀:
- [ 10-17]會所老板娘與中年男獨處 丈夫疑其出軌動手傷人
- [ 09-25]輕信手機交友軟件 榕“大叔控”少女被騙4000元
- [ 09-10]妻子與人有染 閩清男子在離婚一年多后棍傷情敵
- [ 07-03]老公夜不歸宿說去看球 福州女子懷疑丈夫已出軌
- [ 06-24]福州:女友與人獨處3小時 男子報警稱女友出軌
- [ 06-14]福州:妻懷疑丈夫出軌 PS自己與他人“艷照”報復
- [ 05-20]男子見妻子與男鄰居有說有笑 懷疑出軌將其砍傷
- [ 04-30]福州:懷疑妻子出軌 癡情男兩度欲割腕自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