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鐘雅禎 姚潔 林琳菁 陳龍杰)日前,邱女士帶寶寶到某商場選購服裝,寶寶不慎被其他顧客推倒,撞到貨架底座,鼻子碰傷,血流不止。 邱女士要求商家支付醫藥費,并賠償3000元。商家同意帶寶寶就醫,并支付醫藥費,但認為3000元的賠償并不合理。多次交涉無果后,邱女士撥打12315,希望工商部門進行調解。 中華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進行調解。走訪調查中他們發現商家貨架擺放較密,導致走道過窄,且貨架鋒利的突出物過多,存在安全隱患,現場要求商家立即整改。經再三調解,商家最終同意支付醫藥費并賠償3000元。 買的手機不能用 退貨還要手續費 看到身邊的朋友都用微信作為日常聊天工具,年近60歲的蘭先生在某手機城購買一部手機,價格2200元。回家后,蘭先生發現手機無法讀取移動號碼卡,向該商家反映,商家同意退款,但需扣取9元的刷卡手續費。蘭先生覺得手機質量問題是商家的責任,不應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在與商家多次交涉無果后,只好撥打12315熱線,向工商部門投訴。 接到投訴后,集美區集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員立即前往商家進行調解,對于商家在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仍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的行為予以批評。經過工商部門的多次調解,商家同意退還9元手續費,消費者表示滿意。 買車貸款又見手續費 日前,消費者曾先生投訴稱,自己在購買車輛時,被汽車銷售公司強制要求繳交3%的貸款“手續費”,對方還暗示是“行規”。 經查,2015年2月,市民曾先生在位于集美后溪的某汽車銷售公司4S店看中了一款品牌汽車,標價34萬元。隨后按照銷售顧問的指導,辦理了貸款手續,簽訂了車輛訂購合同,并按照汽車銷售公司的要求交付款項和貸款手續費。過后,曾先生向朋友咨詢才知道4S店收取的3%貸款手續費是不合理的,于是便向4S店提出退還貸款手續費。但商家卻以種種理由搪塞,不予退還。 經過工商執法人員介入調解,商家和消費者最終達成共識,決定取消此次訂購并退還所有相關費用,消費者表示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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