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福州站記者 張珺)日前,省住建廳、財政廳、金融辦等三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穩定住房消費支持剛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見》,提出放寬全省首套房、首改房認定標準,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降至20%等政策,新政策即日起正式執行。 我省還要求各地根據實際制定更具有針對性的實施意見,實行一市一策,一縣(區)一策,切實支持群眾首套房、首改房等剛需住房需求。 根據《意見》,除購買別墅外,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論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關優惠政策。 >>未來申請公積金貸款更便利 《意見》提出,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貸款申請,不再查房。各地住房公積金個貸使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當地財政要予以支持;個貸使用率低于85%的設區市,要提高貸款最高額度。 各商業銀行應優先滿足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貸款需求,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對已簽訂貸款協議的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要在貸款協議簽訂之日起45天內予以放款。各商業銀行應支持非本地居民異地購房,對于非本地居民在購房所在地商業銀行申請辦理貸款,應予以受理,并發放住房貸款。 >>房屋征收將以貨幣安置為主 全省各地房屋征收將以貨幣安置為主,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將建立貨幣化安置被征收人選購存量商品房服務平臺,為被征收人購房提供便利。在對被征收人實行貨幣化安置后,各市、縣(區)政府可以統一組織被征收人購買商品房用于安置,并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給予被征收人“團購”優惠。 對于戶籍和子女入學等問題,《意見》明確,被征收人以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商品房后,憑《購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門出具的貨幣化安置證明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并可按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子女入學和轉學等手續;自貨幣化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內,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劃片區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學校應視同片內生源辦理。 >>政府買商品房作保障房房源 我省計劃由各市、縣(區)政府購買戶型合適的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也可長期租賃戶型合適的存量商品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原則上不再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各級財政還有望統籌保障性住房建設等專項資金,通過PPP方式和市場化租金分級補貼等政策,引導社會資本購買存量商品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 今年,我省將試行推出共有產權住房,面向在自貿試驗區、各類科技園區工作的產業人才銷售。產權由個人與住房管理單位按一定比例共有,個人按所持產權比例支付購房款,擁有100%使用權。產業人才在區內工作滿10年的,個人獲得100%產權,且可上市交易。滿5年不滿10年的,住房可上市交易,個人按產權比例份額分配交易價款。不滿5年終止在區內工作的,住房實行定向回購,由住房管理單位按原購房價格及產業人才已付購房款的利息回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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