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知識產權局獲悉,《廈門市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執行。新政策是在原《廈門市專利申請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基礎上做出的調整。 根據新政策,受理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申請,4月1日之后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按新辦法不再予以資助。 受理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并獲受理的資助申請,4月1日之后申請發明專利并獲受理的按新辦法不再予以資助。 受理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申請,按專利申請不重復資助的要求,已分別領取過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并獲受理的和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的,將不再予以資助。 受理發明專利國外授權資助申請,現執行舊辦法與新辦法出現差額的,可在新辦法執行時向廈門知識產權局書面提出補差申請。 不過,據相關人士介紹,在新政策執行前,廈門知識產權局將按原辦法辦理2015年上半年專利申請資金資助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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