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這小偷太貪心,他入室行竊,盜走手機和電腦,因嫌偷的東西不值錢,隨后竟匿名發短信,想敲詐業主3000元。近日,這名先盜竊后敲詐的歹徒獲刑一年四個月。 張某曾經在林先生的家中干過裝修,過后他萌生歹意。去年2月6日凌晨,他來到林先生家中,敲破客廳的窗戶玻璃,偷走兩部舊款三星手機、一臺筆記本電腦、兩臺臺式主機等。 得手后,他低價轉賣了電腦。事后,他覺得偷的這些東西太不值錢了,自己干這一票太不值了。想起自己曾存有林先生的電話,于是他用一個陌生號碼給林先生發短信:“匯款3000元,否則放火把你家燒了。” 林先生沒有匯款,而是選擇了報警。很快,張某就被警方抓獲。警方調查發現,張某還涉嫌另一起合同詐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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