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 窗口處理違章比例上升三成多 13日,警方通過本報獨家曝光了20部違法百次以上未處理車輛的車牌號。14日,又刊登了交通違法的處理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等服務信息,提醒車主主動到交管部門處理違法記錄,連續兩日的報道引起社會關注。 交警部門表示,相關消息發布后不久,就有四名違法百次以上未處理車輛的車主主動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理,其中有一部正是本地車“黑名單”上排行第9的車輛,交通違法記錄數高達208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林祥興表示,從13日起至今,廈門各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的處理量上升了36%,這反映了車主的自查意識有了顯著提高。 不過,仍有一些車主表現得過于“淡定”。市公安局特勤大隊民警陳小文介紹,本報曾重點報道的違法榜榜單第二名——累積311次記錄未處理的閩DN6560北京現代灰色轎車,在今年1月就已被警方查扣,但車主至今未現身。 事實上,交通違法“老賴車”不僅是違章“大戶”那么簡單,警方在查處過程中發現,這些車輛可謂隱患重重——在這兩天查處的69部車中,超過年檢有效期的高達49部,“被這樣的車撞到,就算是肇事司機全責,保險公司也不賠。” 還有一些車輛甚至有“不能說的秘密”——有一部奔馳車,被查處時使用的是偽造的行駛證和車輛號牌,目前正被進一步調查。 鏈接 車被查扣后 該這樣處理 1.到任一違法處理窗口或網上處理平臺(廈門交警網),將以往的交通違法監控記錄處理完畢并繳交罰款; 2.駕駛人攜本人駕駛證原件、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原件、復印件,前往扣留車輛大隊的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 3.處理完畢后放車。 法規 三個月不處理 車將被拍賣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7條規定,駕駛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不來前來接受處理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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