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 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合適? 離婚家庭,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合適?對此,海滄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說,一是要考慮子女實際需要,二是要考慮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三是結合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雖然沒有具體金額標準,但在具體執行時,有一定原則。 第一種情況是針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收入的20%~30%計算支付撫養費。如果要撫養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總額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如果被撫養子女一方發現撫養方的父(母)有虛報、瞞報收入的,可以申請法院調查。 第二種情況是無固定收入的,比如自由職業者、現金流比較多的生意人,可參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等數據作為計算撫養費的依據。支付比例和第一種情況一樣。 法官建議,為了防止拖欠不付或拒付撫養費,在離婚時應將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期限和辦法明確、具體寫進離婚協議或者離婚調解書中,便于以后執行。 另外,法官還提醒說,撫養費無論多少,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收入情況變化,適當作出改變。改變的途徑有兩個,一是通過雙方協商,二是到法院訴訟。 律師說法 哪些情況,能不給撫養費?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夫妻離異后,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18周歲。撫養費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婚姻法將上大學的成年子女排除在撫養的子女范圍之外,所以父母對成年子女上大學的費用無法律上的給付義務。 另外,一方落難到吃低保可要求不給撫養費。這種情況下,他(她)肯定無力承擔撫養責任。可以要求減少或者免除撫養費。但到有撫養能力時、孩子還未滿18歲,他(她)仍應恢復支付撫養費。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可按收入比例支付撫養費,但考慮到收入的不確定性、變動性,對基本生活費用可以約定按年、月的方式定額支付,教育費、醫療費用則據實結算,各承擔50%。 相關新聞 父親沒工作沒收入月撫養費僅600元 東南網3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不同家庭,父母收入不同,也會導致孩子撫養費相差懸殊。有的家庭,撫養費總額可能高達上百萬元,但有的家庭,每月卻只能支付數百元撫養費給孩子。 近日,海滄區一名父親因沒有支付撫養費被兒子告上法庭,結果,經法院調解,最終爸爸答應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給兒子。 原告小寶(化名)今年兩周歲,他的父母都是海滄區本地人。之前,父母因感情破裂離婚了。離婚后,小寶隨母親在海滄區生活。 由于父親沒有支付撫養費,近日,孩子的母親章女士將父親老李告上法庭。她作為孩子法定代理人,代孩子向法院起訴,要求孩子父親支付撫養費。 不過,孩子父親提出,他自己也沒有收入,連養活自己都困難,哪來的錢撫養孩子? 最終,經法官調解,孩子父母“握手言和”,簽下調解書,約定父親老李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給孩子。 據海滄法院家事法庭介紹,每個月幾百元撫養費的判例并不少見。數年前,該院也判過一例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的案件,同樣也是因孩子父親沒有收入,無力承擔更高的撫養費,最終法院只能參照廈門市最低工資,再按一定比例作出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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