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 梁張磊)火車站南廣場臨時停車場,收費上不封頂,讓一些車主驚呼“太貴了”!管理單位稱是按規定收費。此事引起很多讀者關注。 市民江先生來電說:“我曾把車停在那里2天多,收了我270元。” 市民陳先生說,3月15日他到火車站南廣場停車場停車,沒有注意看“上不封頂”的收費提示牌,結果從莆田回來交了45元停車費。他建議,收費提示牌要明顯一些。 “火車站的停車場本來就是方便大家接送親朋好友的,有的車主長時間占用,就會導致很多人沒有停車位,沒有必要質疑收費高。”市民李先生則認為“上不封頂”有必要。 對此,福建理海律師事務所的梁瑛律師說,通常,停車場申請收費的流程是:規劃部門進行規劃—公安交管部門設置臨時停車位—交管部門和工商部門核發停車經營許可證—物價部門核發收費許可證(物價局已并入發改委)—到稅務部門領取財政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票據—收費。臨時停車位收費必須兩證齊全,即停車經營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才可進行收費。 公共停車場收費上不封頂,目的是為了避免某些個體無謂浪費公共資源,將公共停車場變成私人停車位,無限制停放車輛。 而火車站南廣場臨時停車場只要具備上述兩證,且在行政審批的范圍內進行收費,該收費行為都是合法合理的。 相關鏈接 高崎國際機場園林廣場停車樓的停車收費高,也曾一度遭到質疑,有車主停車22天被收2750元“天價”停車費。 園林廣場停車樓的收費標準是:1小時6元;超過1小時的,每半小時加收4元;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費50元;停放超過24小時的,當天最高收費80元,第三天開始每天最高收費120元。 管理單位曾表示,機場停車費都是經過物價部門批準并公示的,對過夜車收取較高的停車費,是為了限制長時間過夜停車,提高停車場資源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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