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電纜維修耗時耗力 施工單位應勘查報批再作業
2015-04-01 16:14:29?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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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伏電纜被某施工單位挖破。 案例 無視警示牌施工,導致上萬戶停電 2007年8月29日下午4點多,某建設公司在集美嘉庚體育館附近進行道路頂管施工。施工前,建設方沒有充分勘探,在地下穿管時,將11萬伏高壓電纜頂破。此前,電力部門已經在電纜路徑顯眼位置樹立了多塊警示牌,而施工造成電纜破壞的地點恰好在警示牌正下方。 電力搶修人員開挖后發現,肇事單位的一根鋼管在電力排管中間穿過,造成6根電纜損傷,其中5根電纜傷及主絕緣,需要更換,一根電纜外護層受損嚴重。 此次事故造成110千伏變電站跳閘,上萬戶居民停電。電纜修復花了40個小時,搶修費用將近160萬元,造成停電經濟損失110多萬元。 提醒 施工前要經過審批 可請專業人員指導 頂管施工是一種不開挖或者少開挖的管道埋設施工技術。如果施工單位對路面下情況勘探不充分,頂管施工時容易損傷高壓電纜。據相關規定,在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進行頂管、開挖、鉆探等施工作業前,應經電力管理部門批準,現場核實電纜位置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以進行作業。 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也有明確的界定:電纜線路地面標樁兩側各0.7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海底電纜一般為線路兩側各2海里(港內為兩側各100米),江河電纜一般不小于線路兩側各100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水域。 尤毅峰指出,有電纜埋設的地方,地上或通道周圍會有明顯的標志牌,需要破路或頂管施工的單位在施工前一定要對這些標志進行勘察。另外,施工單位在施工前需要到建設局辦理審批手續,其中有一個環節就是要到電力部門進行確認。因此,施工單位如果有拿不準的地方,可以撥打95598供電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或請電力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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