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美女趁倒車一起跳 可蒙面男沒想到,阿燕趁他倒車車速較為緩慢之機,向小梅大喊一聲“Jump(跳)!” 小梅心領神會,一個瞬間,兩女雙雙跳車。跳車后,兩美女一邊跑一邊大喊“救命”,向路人求救。 面對機智的美女和突發狀況,歹徒一時措手不及,慌亂之際,他將車頭撞上路沿,車尾還碰到兩美女。 不過,兩女傷勢不重,繼續帶傷往前奔跑。歹徒見她們二人跑向工地呼救,當即駕車逃離現場。 隨后,蒙面男駕車繼續行駛1.9公里后,在環島東路與會展北路的交叉路口,意外在途中爆胎。 蒙面男無奈之下,只好攜帶從車上搶來的1700元現金,棄車離開現場。 終審判決劫匪獲刑12年 事后,經法醫鑒定,阿燕和小梅在跳車中受傷,均系輕微傷。 案發數月之后,蒙面男李某在龍巖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時,警方還在他住處繳獲仿真槍1支、彈簧刀1把、頭套1個、約束帶14根等作案工具。 經查,蒙面男李某今年25歲,他表面上是一名司機,但其實是一個慣犯,此前曾兩次因犯盜竊罪獲刑,這一次,又犯了搶劫罪。 近日,廈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涉案轎車的價值應當計入搶劫數額。因此,終審判決認定,李某以暴力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非法獲得轎車及其車上全部財物等共計人民幣15.5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 法官說法 逃跑用的轎車計入搶劫數額 案件審理期間,最大的爭議焦點是李某搶劫的涉案金額,這直接影響到對李某的量刑。 “我沒有搶劫15.5萬元,我只搶了1700元。”李某辯解說,他劫持轎車,只為當作逃跑工具,而且最終也是棄車逃離。 但是,法院判決認為,李某劫持的福克斯轎車,也應計入搶劫數額。主審法官指出,蒙面男李某先采用暴力取得轎車控制權,隨后又駕車逃離現場,具有劫取車輛和將車輛作為逃跑工具使用的客觀行為及主觀目的。 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搶劫其他財物,劫取機動車輛當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機動車輛的價值計入搶劫數額。” 因為李某已實際劫車并使用該車作為逃跑工具,所以,涉案金額應當認定為15.5萬元。因此,依照刑法,應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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