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4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楊文)4年間,我省交警部門竟查處酒后駕駛高達17萬人次以上。昨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對外宣布,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及酒駕交通事故的發生,今天(4月4日)起,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建立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常態化工作機制,每月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查處整治行動。 據統計,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我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酒后駕駛17.2萬余人次(其中醉酒駕駛3.8萬余人次),有效遏制了酒駕高發勢頭。 此次省交警總隊明確要求,我省各地要在每年7個法定節假日、春運和暑期等旅游和運輸旺季、重大國事、外事以及體育賽事活動期間,組織開展整治酒后駕駛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并根據本地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組織開展統一行動。 全省交警將重點突出對城市賓館、飯店、歌廳、酒吧、餐飲大排檔等周邊道路,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郊結合部和農村縣鄉道路、重要村鎮出入口等重點部位的管控,突出對午后、夜間和周末、雙休日,農村紅白喜事、趕集趕圩、重大民俗活動等重點時段的管控,加大城郊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此外,我省市、縣級公安交管部門每月組織集中整治農村地區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不少于1次,始終保持嚴管、嚴查、嚴處高壓態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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