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廈門市教育局出臺民辦學校教師管理規定,要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和公安等部門聯系,調查應聘者“底細”。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或有精神病史的人員,堅決不予聘用。 針對民辦校屢見不鮮的老師暗示學生要到自己家里補習,規定要求,嚴禁教師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禁侮辱、歧視、孤立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侵害學生。對違反師德規定者,將實行“一票否決”,記錄檔案嚴肅處理,對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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