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廈門”推送的慘烈車禍現場。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趙晨旭)昨天下午,名為“廈門廈門”的微信公眾號推送了一個標題是“剛剛發生!太慘了,特大交通事故第一現場全程實拍”的視頻,讓不少人誤以為是發生在廈門的慘烈車禍。事實上,這是兩年前發生在北京的一起事故。類似故意移花接木博眼球的微信微博,易引發社會恐慌,本報都及時曝光。
【事件】
車禍現場慘烈,視頻無地點標注
這條消息只有一個時長2分30秒的車禍視頻。視頻中,多輛汽車發生碰撞并起火,其中一輛汽車火勢劇烈,噴出的火焰高近3米。更讓人揪心的是,一男一女身上著火,男子一邊嘶喊一邊把燒著的褲子從身上扒下。在視頻拍攝者不遠處,另有身著白衣的一人已經失去意識,頭部出血,被周圍人抬到一旁。
雖然沒有標注具體發生在哪里,但由于推送者是廈門本地微信公眾號,不少市民以為這起車禍就發生在廈門,在微信朋友圈引發較大關注。截至記者發稿,公眾號“廈門廈門”所發的這條消息已經被閱讀10322次。
【澄清】
視頻拍攝的是兩年前北京的車禍
昨天下午3:04,名叫“暴雨雷霆”、微博認證為“泉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科員”的新浪微博賬號發出辟謠帖,指出該視頻實際上是2013年4月22日北京市海淀區玲瓏路慈壽寺地鐵口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中四輛車起火,五人不同程度受傷。
事件被澄清后,不少網友指責一些微信公眾號不負責任傳播引發恐慌情緒的行為。名為“ksy甜心”的微博網友說:“時間穿越,地區穿越,總有人把以前或其他地區的事拿出來造謠。”微博網友“請叫我-小張”說:“抓進去關幾天吧!不關不知道疼!”
【說法】
謠言被轉500次,要負刑事責任
我市從事網絡工作的一位警官認為,“廈門廈門”微信公眾號的這條消息實際上是打擦邊球。“傳播時,故意隱去視頻拍攝的真實地點和時間,但因為是本地公眾號,市民以為本地的事。”他說,警方會對情況進行了解,如果是切切實實的造謠,且轉發超過500次,相關負責人將要承擔刑事責任。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認為,“廈門廈門”這條消息應該屬于虛假新信息的范疇。
【鏈接】
謠言為何屢禁不止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網絡謠言引起恐慌了。2014年12月,名為“廈門頭條”的微信公眾號爆出“失蹤女生”被人強行帶走被迫賣淫、吸毒,并最終被殺害的新聞。廈門晚報隨即進行調查,運營“廈門頭條”公眾號的負責人張某承認發布的所有信息都是網上信息整合的。警方認定這條推送的文章為謠言,并查處推送方。
今年1月3日中午,蓮花公園旁草根堂著火,原因是油煙管道著火,火勢蔓延到隔壁芭堤雅泰國餐廳,所幸并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在微博上,卻有網友夸張說現場不僅有煤氣爆炸聲,還有汽車被燒著,流言隨后被本報一一擊破。
【探因】
虛假猛料吸眼球,鬧出名聲有錢掙
微信微博公眾號是謠言的高發地帶,大量聳人聽聞的信息在不加甄別的情況下被擴散,背后是商業利益在操縱。
今年1月,名為“石獅民生網”的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稱,石獅一家34口被殘忍殺害,其中包括一名孕婦,并指稱犯罪嫌疑人逃竄,警方正在進行調查,但在結尾處附上了一張34只死老鼠的圖片。這條消息帶來了惡劣影響,公眾號負責人也因此被警方拘留。
賬號負責人吳某表示,自己手中掌握的微信公眾號至少83個,其中粉絲在10萬以上的就有7個,這些賬號都是生財利器。粉絲最多的微信公眾號有23.4萬人,頭條推送的廣告費是3510元,曾有媒體報道稱80多個微信公眾號給吳某帶來的月收入高達20萬元。
【舉措】
注冊賬號需實名,內容發布要審核
目前我國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訊工具已有超過10億的用戶規模。2014年8月7日,國家網信辦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又被稱作“微信十條”。
規定要求微信用戶等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注冊賬號的時候必須簽訂協議,提供真實姓名,即所謂的“實名制”。微信公眾號等必須經過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商審核,同時由即時通訊工具服務提供商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時政類文章的發布采取更加嚴格的限制措施,要求公眾號管理者必須具備相關資質。
【譴責】
網絡推手利用寬松環境來造謠獲利
河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嚴勵認為(微信、微博平臺的)網絡推手作為網絡謠言現象背后的一個重要角色,為網絡謠言提供了誘因。(他們)利用更為便捷、把關更松的自媒體平臺獲取公眾注意,進而贏得個人利益。
中國社科院專家、互聯網研究學者閔大洪說,互聯網謠言產生有其社會原因,大眾心理產生焦慮感,面對生存環境非常在意,一旦有涉及環保、食品安全、廉政等敏感問題的信息,人們就會尋找信息中契合自己心理期望的內容并予以相信、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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