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的車子。 廈門日報訊 (文/圖 記者 程午鵬 吳耀東)正月初一車被砸,車主滿腔怒火,見報警后多天也沒抓到嫌疑人,便埋怨民警辦案“不用心”。其實,民警為避免走漏“風聲”而暗中調查,數小區燈光“定位”找嫌疑人,用心良苦。 前日,砸車嫌疑人被抓獲,車主表示要送錦旗感謝民警。 報警:正月初一車被砸 今年2月19日,農歷正月初一,早晨7點多,住在海滄長欣花園的王女士準備出門,卻發現自家小轎車“身受重傷” ——前擋風玻璃被砸成“蜘蛛網”,車門、車頂砸得凹陷,觀后鏡也掉了。 王女士報了警。海滄鐘山派出所民警陳壽春接到報警,很快趕到。 可報警后好幾天,砸車嫌疑人還沒抓到。王女士質疑:車輛被砸的地方有監控探頭,20米外就是保安崗亭,保安還目擊砸車經過,為何警察遲遲不能破案? 破案:民警數燈光“定位”嫌疑人 其實,接到報警的當天,陳壽春已著手調查,只不過一切都在暗中進行。 民警調閱監控錄像,2月19日凌晨3點多,一名男子來到車旁,用綠化帶支撐樹木的木棍將車子砸了,還把旁邊保安崗亭的玻璃敲破。監控畫面里,這名男子步履不穩,像喝醉了,砸車、敲保安崗亭時,兩名朋友一直勸,甚至家人也來勸解,但這名男子還是作出過激舉動。 通過走訪,民警掌握這名男子離開后走進旁邊一小區。由于春節大多數人回老家,民警半夜蹲守小區,一一記下小區里還亮著燈的房間樓號,挨家挨戶核實。最后,民警確定了嫌疑人身份——王某,本地人,20歲。民警找到王某戶籍登記的地方,卻找不到人,民警發動物業、居委會尋找王某的蹤跡。 前日,王某在網吧上網時,被民警抓獲。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分析 嫌疑人不“主動” 因小失大 根據民警的調查,王某大年三十喝了酒,因為心情不好,次日凌晨回家時,將路邊的車子砸壞,還敲破了保安崗亭的玻璃。經認定,王女士的車子損失達13000多元。 砸車事件發生后,如果王某主動尋找車主賠償損失,能獲得車主諒解,車主不報警,警方也可以不追究。但是,王某卻選擇等待,沒等來車主,卻等來了警察。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立案,王某已被刑拘。據了解,尋釁滋事是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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