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懸鈴 文/圖)昨天上午,海滄法院史上第一個參審團首次上法庭。這也是全市參審員開庭審理的第一起案件,此舉開創司法改革先河,在福建省尚屬首創。
昨天庭審的案件,是一個團伙涉嫌聚眾斗毆罪的刑事案件。庭審全過程,也在法院的官方微信和門戶網站同步全程直播。
這個廈門史上首個參審團由七個人構成,其中5個是海滄區人大代表,另外2個是政協委員。
庭審直擊:為爭樓引發“血案”
昨天上午,海滄法院第五法庭,座無虛席。應邀到庭的七名參審員、當事人家屬和十多位媒體記者一起見證了廈門“參審團首案”。團長由海滄區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副會長陳紹陽擔任。
9點半準時開庭,六名被告人對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
據介紹,這起刑案是因爭奪一套樓中樓的使用權引發的“血案”。樓中樓位于海滄區漸美里一個住宅小區。
被告人和被害人雙方都借了很多錢給房東,但房東因資不抵債跑路。房東跑路后,雙方都聲稱自己擁有房東授權。前年9月14日,被告人李某雷與被害人吳某龍發生糾紛后,相約到該樓中樓會面解決糾紛。次日1時許,李某雷指使六名同伙持鋼管、砍刀與被害人吳某龍、蘭某煌一方斗毆。
斗毆期間,李某雷一方將被害人吳某龍、蘭某煌砍打致傷。去年6月,被告人李某雷及其同伙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首秀表現:參審團“只聽不說”
在昨天庭審過程中,七名參審員和法官一同參與了庭審。在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李某雷等人的行為觸犯了聚眾斗毆罪。
昨日庭審,7名參審員全程“只聽不說”。他們認真聆聽案件細節,并反復核實事實,但并不當庭下結論。而是在庭審之后,再進行集體探討,最終形成討論意見,作為法院判決的參考。
當天海滄法院沒有當庭判決,法官表示,還需進行進一步審理,并聽取參審員意見后,再擇日作出判決。
據介紹,該院已建立參審員數據庫,參審員共計282人,他們主要是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中選任,此外,還將從廈門臺商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中選任參審員參與涉臺案件的審判。
3問參審團審案
1問:參審團怎么參審?
海滄法院介紹,參審員的作用主要是獨立對案件事實認定部分發表意見,并作書面記錄。當參審員意見出現分歧時,團長負責組織成員進行投票,依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形成最終討論意見。參審團的最終意見將交予合議庭或承辦法官,作為裁判的參考。
2問:哪些案件要參審?
一般適用于重大、疑難、爭議較大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包括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涉及群體性利益的案件,還有涉及道德倫理、風俗習慣的案件。
3問:參審陪審有何不同?
法官說,參審員只參與案件事實的認定,并不參與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而陪審員,既參與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又參與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
另外,兩種制度的參與人數也不一樣,通常,每個案件只能有一到兩名陪審員。而參審員可以是三到九人,可以讓更多老百姓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