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餐館改“燒油”,但“油”卻缺乏監管
東南網4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實習生 劉驊儀/文 陳巧思/圖)去年廈門島內發生兩起煤氣爆炸事故,全市中小型餐飲場所禁用50公斤液化氣鋼瓶,一些餐館便改燒氣為燒油,這種“油”叫“醇基燃料”。
“油”要是使用不當,也會燃爆。前天,同安一餐館發生燃爆事故,初步調查,電焊時點燃的“油”正是“醇基燃料”,外地也有發生爆炸、著火事件。
導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正是由于缺乏標準和監管,市場上“醇基燃料”的設備、安裝和使用等參差不齊,令人擔憂。
多家餐館燒氣改燒油
去年9月,湖里福園公寓一樓煤氣爆炸;11月,美湖路一餐館煤氣爆炸。昨天,導報記者重訪兩個地點,周邊已有餐館改燒油。
在福園公寓周邊,導報記者采訪到4家“燒油”的餐館,都是以炒菜為主,其中兩家剛“燒油”一個月,兩家已“燒油”三個月。問及為什么改“燒油”,一個店家給出的理由有四:
一是禁用50公斤煤氣罐,用小罐要頻繁更換,太麻煩;二是聽供“油”的人說,“燒油”不會像煤氣那樣發生爆炸;三是“燒油”比“燒氣”相對便宜一點;四是“燒油”的爐灶不用錢,都是廠家“包辦”。
在美湖路,有一家餐館剛剛從上周開始改“燒油”,但店員對于“油”的問題都表示“不知道”。
“有利有弊吧。”對于油和氣,一餐館老板認為。
有的“油罐”是塑料桶
單就儲存罐這一項,導報記者在同安工業集中區周邊看到了三種款式。
燃爆餐館的儲存罐是不銹鋼,圓桶,光潔無銹。
一家用“油”三年和一家用“油”一年的餐館,儲存罐是鐵質,長方體,外表較舊,有銹色。
而在另外一家餐館,導報記者發現,他們的“醇油罐”并沒有放在室外,而是放在廚房內的一個架子上。“醇油”存放在一個藍色大塑料桶里,用一個黑色蓋子蓋住,地上有一個小塑料桶,店家解釋,里面裝的也是“油”,可以加到大桶里。
相比于廈門,天津市有嚴格規定,“醇油罐”應在單獨空間裝設或室外裝設,室外裝設應采取防雨水、防暴曬措施,安裝應牢固可靠,噪聲應小于65分貝等。
有餐館用燒火棍點火
目前,“燒油”的灶具款式不同,使用也出現差異。
在兩家餐館里,導報記者看到,和煤氣灶不同,“醇油”灶的點火,需要用外用的火源手動點火,無法一鍵點火,其中,一家餐館用的是手動的打火器,像小手槍一樣的打火機。
另一家餐館則用“燒火棍”點火——找來一根木棍,用打火機點燃木棍尾端,將木棍伸到灶里接觸“醇油”,點火成功后,木棍抽出來熄滅,放在一旁。
有的“醇油”燃灶屬于“電子化”。在湖里江頭的一家餐館,導報記者看到,灶臺下方有一個“智能電子氣化爐頭控制器”,只要按動一個紅色按鈕就可以點火,無需外用火源。“用電有時不靈敏,用火倒不會。”一位經銷“醇油”的經營人員告訴導報記者。
廠商理應負有指導義務,但導報記者在同安發現了一些安全隱患,比如有電線正好從儲存罐上方經過;儲存罐下方堆放有易燃的紙箱、塑料等;在使用塑料“醇油罐”的餐館里,“醇油罐”的下方近距離放置煤氣罐。
手記
“我們很無助”
在采訪過程中,導報記者感到很無助。想找一個主管部門,卻發現它是“新事物”,不屬于危化品,不需要經過許可,幾乎處于監管空白;到市場上去看,產品各不相同,使用缺乏規范,無標準可依;查找工商注冊里關于“醇基燃料”的經營范圍,竟然是零!
餐館老板也挺無助。他們所聽到的,都是來自于“供油人”所說,沒有權威部門的聲音和指導。“到底能不能用,要是能用該怎么好好用,我們也希望有政府部門能夠告訴我們。”有餐館業者說。“供油商”也有話說,一位廠家解釋,同安的燃爆事故與油沒關系,是操作不當,希望不要把油“妖魔化”。
現在的無助,可能會讓今后無辜的生命受到損傷。對于“醇油”這種新事物,外地已有深刻教訓,浙江嘉興“醇油爆炸”、衢州大排檔“醇油著火”的事故提醒,必須加強部門監管和行業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