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4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在廈門新設立的金融機構,一次性獎勵的最高限額提高至3000萬元。 日前,廈門出臺《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廈門金融業加快發展的意見》。與原有政策相比,新政策對金融業的扶持力度更大。 導報記者注意到,《意見》不僅扶持“請進來”的金融機構,對于本地金融機構“走出去”也有獎勵。 請進來 獎勵限額提高至3000萬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在城市產業體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昨日,相關人士告訴導報記者,《意見》出臺,將進一步促使廈門金融業繁榮。 導報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的“含金量”可謂很高。尤其是對于“請進來”的金融機構,扶持力度很大。 《意見》規定,對本市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的最高限額,統一由原來的2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 對區域性分支機構、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境外銀行代表處的一次性獎勵標準,統一由原來的1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分別提高到200萬元、150萬元、30萬元。 對在本市注冊的金融機構總部增加注冊資本金,按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獎勵標準的50%給予獎勵,獎勵最高限額從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對廈門市法人證券業、期貨業機構到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的獎勵標準從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走出去 最高可獲獎勵500萬元 《意見》不僅在吸引金融機構“走進來”,同時,也鼓勵本地的金融機構“走出去”。 對廈門市法人金融機構赴國內外金融中心城市設立資金運營中心、信用卡中心等持有牌照的專營機構,按實際到資規模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金額500萬元。 此外,鼓勵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繁榮。對在廈門新設立或新引進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經認定符合廈門市互聯網金融發展方向的,對地方綜合貢獻較大的給予一定獎勵。 積極發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金融租賃)公司購入設備并被廈門市企業租賃使用的,按照租賃合同、發票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200萬元。 購入廈門市地產設備開展業務的,最高獎勵金額提高至300萬元。對引進境內外大型物流倉儲企業在廈設立金融物流倉儲企業和第三方監管機構,參照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的標準享受一次性落戶獎勵。 相關新聞 異地上市返廈獎勵金額翻番 東南網4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近日,廈門市財政局會同市金融辦修訂完善廈門促進企業上市相關扶持措施,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導報記者獲悉,對企業按照規定異地“借殼”或“買殼”上市后,將注冊地遷回廈門并承諾十年內不遷離的,一次性獎勵資金由原來的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其中主要生產經營地設在廈門并承諾十年內不遷離的,一次性獎勵提高到300萬元。 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上市的廈門市企業,除按原政策規定享受一次性上市工作補助經費30萬元外,還可按照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注冊地在廈門的企業融資獎勵的同等標準給予獎勵,即符合募集資金的50%以上在本市投資的,按照融資金額從5000萬元至10億元以上的分規模給予50萬元至300萬元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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