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璐)男子要服刑了,卻屢次以孩子沒人照顧為由要求延期,被拒絕后竟然將孩子扔在派出所。在民警按規定將孩子送往福利院后,孩子的母親才出現并要求領回孩子。然而,要再領回孩子卻沒那么容易了,要做親子鑒定才行。 男子扔下孩子“跑路” 今年1月,阿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抓,隨后取保。4月3日,海滄法院作出逮捕決定,新陽派出所對阿穎執行逮捕,于是民警傳喚了阿穎。 阿穎得知當天就要開始服刑,便抱上了一歲的兒子來到派出所。 “我和老婆正鬧離婚,聯系不上她,孩子沒人帶啊!”阿穎央求民警。見阿穎情況特殊,民警與法院商量給阿穎寬限三日。 三天后,阿穎仍沒找到幫忙照顧孩子的人。民警試圖幫阿穎做親戚的工作,屢屢碰壁。偶然間,民警發現阿穎跟妻子有短信往來,并非“聯系不上”。民警又幫阿穎協商了五日的寬限期,讓阿穎找妻子好好談談。 五天后,阿穎依舊抱著兒子現身,但法院無法為他繼續延期。阿穎大發脾氣,竟將孩子扔到了派出所值班臺上,桌上的煙灰缸都被掀了過來。“我不要孩子了!”阿穎大嚷。民警告知阿穎,如果他不要孩子,按照規定,聯系不上家屬,孩子是會被送往福利院的。 “我不要了!你就送吧!”阿穎丟下這句話和手機,頭也不回地跑了。 做親子鑒定才能領孩子 找不到阿穎,民警只好通過阿穎的手機通訊錄聯系他的家屬。 “聯系了他老婆,還發了短信,還有其他家屬,都不理不睬。”民警等了兩個小時,仍不見人前來,“我以為他真不要這孩子了,只好按照規定送往福利院。”。 當晚9時,阿穎被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了,并準備羈押往看守所。阿穎得知兒子被送進福利院,不以為然地哼了一句,“送進去就送進去了”。當被告知孩子可能由他人領養時,阿穎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久,阿穎的家屬趕到了現場。民警試圖幫阿穎領出孩子,但福利院表示相關資料已錄入,必須走法定程序才能將孩子領出。 11日上午,一名女子拿著戶口本,自稱是阿穎的妻子,要求領回孩子。女子認為民警故意刁難,要他們做親子鑒定。民警表示很無奈:“我們誰也沒見過阿穎的妻子,誰都不敢做這個保證。所以只能按照法律程序來做。” 直至4月20日,阿穎的妻子才答應做親子鑒定。據悉,親子鑒定結果約兩周后才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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