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評代表調查公車私用現象,對疑似公車進行拍照取證。(本報資料圖) 廈門日報訊(記者 薄潔)針對即將到來的“五一”假期,市委反腐辦專門發出《關于 “五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深入糾正“四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明并重申“十個嚴禁”等紀律要求。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做到“十個嚴禁”;各級黨委(黨組)要牢牢把握“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堅持履行主體責任不松手,強化責任擔當,把糾正“四風”與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結合起來,層層傳導壓力,加強專項治理。要結合中央、省、市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加強教育引導,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信號,強化“不敢”態勢,營造“不想”氛圍。要堅持抓鞏固抓深化,及時發現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或以更隱蔽的形式出現。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要負總責,以上率下,以上督下,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強化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監督。 《通知》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嚴肅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以及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節日易發多發的重點問題,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所轄范圍的監督檢查,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十個嚴禁”】 1. 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和實物,或以各種名義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購物卡及各種節禮,嚴格工會經費使用管理。 2. 嚴禁會議期間安排宴請、工作餐上酒、工作日午餐飲酒,不準以聯絡感情、疏通工作等為名,進行無實質性公務接待、無公函接待,不得同城相互請吃。 3.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以任何名義利用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內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 4. 嚴禁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準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準要求或接受將探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準個人消費以單位名義開具發票。 5. 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宴請、送禮,不準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或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轉嫁、攤派、報銷費用。 6. 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現金、會員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各種提貨券(電子預付卡、微信紅包等)。 7. 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用車,領導干部不準違規擅駕公車,嚴格落實節假日公車封存停放制度。 8. 嚴禁公款旅游,不準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度假、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9. 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不準在組織或參與家庭聚餐、朋友聚會等活動時,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浪費,酗酒鬧事,損害黨員干部形象。 10. 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或以賭博為名變相收受賄賂。 |
相關閱讀:
- [ 04-26]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例 涉公車私用
- [ 04-25]福建通報5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例 漳州4起政和1起
- [ 03-21]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
- [ 02-07]正風肅紀揚清風 廈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綜述
- [ 01-02]閩侯節日糾“四風” 未發現違法八項規定的現象
- [ 12-27]武平縣一氣查處6名干部 其中5人來自巖前工業集中區
- [ 12-15]福清今年查處8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件 移送處理23人
- [ 11-28]長樂、仙游兩地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