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 通訊員 李春妮)廈門開始對重點領域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了。導報記者昨從廈門市發改委獲悉,廈門市發改委、國稅局、地稅局牽頭,聯合18家單位對廈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首批3企業上榜納稅“黑名單”。 據悉,這是廈門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首次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是廈門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將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聯合懲戒 讓失信企業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昨天下午,廈門市發改委發布了首批聯合懲戒的“黑名單”,他們都是涉及稅收違法的當事人。 據了解,首次公布的企業是今年第一季度符合公布條件的涉稅違法案件信息,分別是廈門振華能源有限公司偷稅案、貝林達(廈門)石油有限公司偷稅案、本源(廈門)實業有限公司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案。 那么,這些企業會受到怎樣的懲戒呢?企業和個人一旦面臨聯合懲戒,將處處受限,寸步難行。具體來說,在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出入境、擔任企業職務等方面均會受到限制,且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滿2年才可從公布欄中撤除。 警示震懾 “黑名單”將每季度公布一次 據了解,去年10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開始實施,就是俗稱的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其內容簡稱為“一體兩翼”,“一體”就是“黑名單”制度本身,“兩翼”就是公布案件信息和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該辦法,廈門市國稅局將在每季度終了后30日內,在門戶網站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在每季度結束后60日內,向參與聯合懲戒的單位提供該季度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 隨著對稅收違法“黑名單”當事人聯合懲戒措施的推進落實,將使稅收違法者付出應有的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大大增加稅收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對稅收違法行為產生嚴厲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提醒 7種行為將上違法“黑名單” 上了“黑名單”,不管企業,還是法人和財務,都會處處受限制。廈門市國稅局提醒企業,7種行為將會上榜“黑名單”。 比如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的。 還有,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查補稅款金額250萬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額累計3000萬元以上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稅款數額500萬元以上的。 此外,即便沒有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也會被列入“黑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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