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拖車要付費 根據福建省公安廳《關于規范公安交通執法費用收取的指導意見》,有幾種情況的拖車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車輛因故障無法行駛而占用道路,當事人不在現場或者當事人無法自行移走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2.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無法行駛而占用道路,當事人不在現場或者當事人無法自行移走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且執法機關不需要因收集證據而扣留事故車輛的。《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放場管理條例》規定了兩種拖車產生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一種是占用道路停車位的“僵尸車”。停車超過48小時可處500元罰款,拖車產生的費用需違法者承擔;一種是在人行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停放車輛的,城管責令改正并處500元罰款,拖車產生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 |
相關閱讀:
- [ 05-18]德國火車與糞肥農用拖車相撞致2死20傷
- [ 05-14]情侶阻撓拖車對峙警察3小時 省府路變“停車場”
- [ 05-13]福州交警加大車輛違停處罰力度 4月至今拖車258輛
- [ 04-30]福州近兩月抄告亂停車近2.9萬起 鎖車拖車1362輛
- [ 04-10]福州交警查違停獲點贊 8天鎖車488輛、拖車64輛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