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俊鴻)近日,公安部發布消息,從6月1日開始,北京、深圳、重慶等首批50個省市公安機關統一標識為“網警巡查執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貼吧賬號將集中上線,進駐網絡公共空間巡查執法,在這首批50多個賬戶中,廈門也被列入其中。 網警從幕后走到了臺前 近日,或許有不少廈門網友注意到這樣的新變化,從4天前,廈門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分別在新浪微博以及微信,開通“廈門網警巡查執法”和“廈門網警執法賬號”,并開始發布相關內容。 有業內人士分析,這或許意味著網警從幕后走到了臺前。 據分析,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空間日益復雜,出現各種違法犯罪和有害信息,警方建立網警常態化公開巡查執法機制,使網警的執法工作從原來的幕后走向臺前,進一步提高網上見警率。 在網上別“亂講話” “市民發現網上有一些謠言、故意制造社會恐慌的,可以直接向網警舉報?!睆B門警方表示,廈門網警如今已經開通微博、微信,接下來對于一些涉嫌違法、傳謠的網帖,將亮明身份,直接以“拍肩膀、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提醒網民刪除違法信息。換句話說,一些在網上傳謠、制造恐慌的網友要小心,一旦沒有事實依據“亂講話”,很可能網警就找上門了。 其實,警方嚴查網絡違法行為、尤其是網絡謠言,并不新鮮。就在今年4月10日,一名住在湖里的網友王某利用微信公眾號“中國微生活”在網絡上散布“廈門國泰大廈發生爆炸”的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被湖里公安分局處以5天治安拘留。 法規鏈接 誹謗信息 被轉發超500次可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可追刑。 網絡暴力 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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