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翔鷺花城小區內的“僵尸車”被拖走了。圖/林依文
晚報有關“僵尸車”的部分報道。
廈門晚報訊(見習記者 林依文 記者 謝雨真 通訊員 張世通 吳燕萍)廈門城管部門向小區“僵尸車”的不文明停放宣戰了!昨日,湖里城管執法局聯合湖里交警、殿前街道綜治辦等部門,對小區內長期亂停放的“僵尸車”進行專項整治,拖走“僵尸車”4輛。這是廈門城管部門清理小區內“僵尸車”的首次行動。
市民若發現身邊有“僵尸車”,可以撥打110舉報。湖里城管執法局表示,他們將積極聯合交警對轄區內的“僵尸車”進行清理,市民舉報一起處理一起。
【執法】
多部門配合,2輛“僵尸車”三日內自行移走
據湖里城管執法局殿前中隊介紹,6月1日,翔鷺花城小區物業舉報小區內有多輛“僵尸車”長期違規停放。執法隊員經現場調查發現,小區內共有長期違規停放的“僵尸車”6輛。這些車輛車身已布滿了灰塵、樹葉,有的車身銹跡斑斑,有的車胎已癟,嚴重影響了小區環境的優美。不僅如此,這些“僵尸車”還違規停放,有的停在草地上,有的停在公共通道上,有的停在消防通道上,影響小區車輛人員通行,存在安全隱患。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這些“僵尸車”幾年從未移動過。
執法隊員在現場拍照取證,并開具張貼《責令改正通知書》,之后與物業工作人員一起,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聯系車主,通知車主三日內移走車輛,否則將聯合交警等部門依法拖走車輛。昨日下午,執法隊員再次來到現場,發現有2輛“僵尸車”已自行移走,還有4輛“僵尸車”依然停放著。在交警、街道、小區物業等多部門配合下,4輛“僵尸車”被拖走并將移交至交警部門處理。
【規定】
拖車費用由“僵尸車”車主承擔
根據《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相關規定:小區車輛應當在劃定的車位內按標示停放,對不聽勸阻的,小區物業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百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影響物業管理區域管理秩序后果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將該車輛拖至指定的地點并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有關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記者了解到,城管部門處理“僵尸車”有諸多的條件限制,包括沒有專門的拖車設備、沒有專門停放拖走車輛的停車場等。殿前中隊溫隊長介紹,在市城管辦的牽頭下,多部門將配合清理違規停放在小區的“僵尸車”,這也讓城管部門在日常操作中得到有力的支持。“市民可撥打110舉報‘僵尸車’。”溫隊長表示,涉及到小區范圍的,湖里城管執法局都將積極聯合交警進行清理,市民舉報一起處理一起。
據了解,湖里城管執法局下一步將聯合小區物業工作,進一步加強日常宣傳,在小區顯著位置張貼溫馨提示,提醒業主規范停車,保證小區車輛停放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