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益航/文 常海軍/圖)六旬阿婆帶著八旬老母親,爬上十二樓的天臺欲尋短見,好在最終被勸了下來。昨日下午5點多,事發蓮前東路381號樓。
六旬老人帶老母親跳樓
昨日下午5:40,導報記者趕到事發樓頂時,消防人員正在勸說兩位老人。
其中一位老人靠在臨馬路的天臺外墻上,另一位更年長的老人則坐在旁邊的輪椅上。
得知導報記者的身份后,消防人員便勸老人有事可以先跟媒體反映,不要太過激動。導報記者也幫忙勸了起來。幾分鐘后,靠在外墻的老人終于走過來,消防人員趕緊將外墻“占領”,避免老人再靠近。
老人介紹,她姓洪,今年60多歲,是旁邊聯豐新城小區的業主;坐在輪椅上的是她的老母親,已86歲了。她們之所以爬上樓頂要跳樓,是因為在聯豐瑞園(與聯豐新城屬同一開發商、物業和業委會管理)租的店面被物業停電,一直沒得到解決。
洪女士稱,去年12月,老母親走在小區里,忽然一棵鳳凰木的樹干掉下砸中她,導致老母親的右大腿骨折,到目前裝的鋼板還沒拆下,前前后后花了十幾萬元醫療費。
洪女士和家人覺得,物業管理處應該對此事負責,最后將對方告上法庭,定于本月15日開庭。結果這次店面被物業停電近半月,洪女士越來越想不開,覺得物業是因為自己母親的事而報復她,所以推著老母親一同到樓頂。
物業回應“關你屁事”
導報記者聯系小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沈先生,他表示,停電是小區業委會下達的通知,物業只是執行其決定。
導報記者告知,洪女士帶著老母親在樓頂要跳樓,物業能否派人到現場先處理一下。結果對方回了句“關你屁事”便掛斷電話。
隨后開發商負責人黃先生介紹,去年洪女士的店有跟他們簽訂5年的租賃合同,那是因為當時小區業委會沒有運作,洪女士的店面所屬位置屬于小區公共用地,所以開發商代為管理。后來小區第二屆業委會成立了,所以那塊地的主體就交還給業委會了,開發商也跟洪女士表明過需要重新與業委會商量簽約事宜。此外,小區里還有另十幾家店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只是還未遭到斷電。
對此,小區業委會副主任楊先生解釋,目前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要收回這些公共用地,之所以只停了洪女士一家的電,那是因為“只能一家一家來,沒辦法同時進行,跟她與物業打官司是兩碼事”。
老人被勸下來了
人下來了 問題未解決
晚上7點半,洪女士和老母親最終被民警和消防勸了下來。
導報記者陪她們在樓頂呆了兩個多小時,一直沒見到有物業和業委會的工作人員出現過。此外,洪女士店里的電仍然沒有恢復,只能跟鄰居先借用一下照明,勉強維持經營。
洪女士的女兒李小姐介紹,自從得知業委會要把公共用地收回去后,她們便表示愿意與業委會重新簽訂合同;對方先是漲了2000元的月租,并規定一年簽一次,每年遞增15%租金,她們都同意了,只要求對方盡快恢復供電。可是到了最后,對方又臨時加了一條,要求李小姐將2008年到目前的店租都補上,這讓她無法接受。
李小姐無奈地稱,為了照顧外婆,她連工作都辭了,沒想到現在又遇到物業強行停電,母親和外婆才會一時想不開。“我們一直都很有誠意地想租這個店面,可是他們(業委會)卻好像一直在故意刁難我們,這讓我們怎么辦?”
昨日街道辦、居委會相關工作人員都有到場,不過仍沒有相關處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