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廈法宣)“法師”賴某自稱功力深厚,可保平安、治百病、幫升職、助受孕、打鴛鴦、除外遇……可他卻沒料到自己將有牢獄之災。在詐騙327萬元后,賴某進了看守所。前日,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賴某因詐騙罪獲刑13年。 裝法師騙錢賭博 賴某44歲,小學文化,無業,好賭。為了籌集賭資,他不偷不搶,另辟蹊徑———將自己包裝成“法師”。他自稱從16歲就開始“做法”,除了能保佑平安、包治百病、助人升官發財等“服務”外,還能消除外遇、棒打鴛鴦、助孕…… “從業”之初,賴某的“法師路”順風順水。阿美就在賴某這兒花了不少錢。 八九年前,阿美在母親的介紹下認識了賴某。第一次,賴某通過作法“治”好了阿美的病。病愈后,阿美對賴某的“功力”深信不疑,一遇上什么事就找賴某,并適當地給點紅包錢。就連拆散兒子和女朋友這種事,阿美都交由賴某辦理。 時間一久,賴某胃口越來越大,頻繁以拿錢供菩薩為由向阿美要錢。為了公公的病、老公升職、媳婦懷孕等事,阿美將181萬元送到了賴某手上。這些錢根本沒去見“菩薩”,而是流進了賴某口袋,被投進了六合彩。 此事被阿美老公發現后,賴某歸還了其中89萬元。 共騙得327萬元 不過,另一受害者阿霞可就沒這么幸運了。2013年9月,為了幫助老公當上正校長一職,她先后給了賴某200多萬元。可是,老公升職一事卻遲遲未實現。在發現“法師”不過是個好賭的騙子后,她追回了10萬元錢,其他235萬元尚不知何時能要回。 “法師”賴某怎么也沒算到,2014年5月他會被拘留,7月會被批捕。歸案后,賴某坦言,“作法”成功的純屬巧合,自己并沒做什么。 前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賴某進行宣判。通過作法消災、用錢供菩薩等為由,賴某共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327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詐騙罪成立。經中院一審判決,賴某獲有期徒刑13年,被處罰金20萬元,還應退賠兩名受害人經濟損失32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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