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楊長平)意外懷孕,又無法與孩子的親生父親結婚,女子阿嵐(化名)與男子阿強(化名)達成口頭約定:兩人先登記結婚,等給孩子辦了戶口后再離婚,事成之后阿強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報酬。但兩年多過去,阿強卻一直不同意離婚——他覺得“酬金”沒有約定的多,兩人各執(zhí)一詞。僵持不下,阿嵐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近日,經思明區(qū)法院家事法庭的調解,雙方從這樁“徒有其表”的婚姻中解脫。 陷入僵持 報酬縮水還是坐地起價? 雙方各執(zhí)一詞 三年前,阿嵐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但情人的身份讓她難以名正言順地生下孩子。為了能順利辦理孩子的準生證、戶籍,她打算找個人“假結婚”。 經人介紹,阿嵐認識了阿強。阿嵐沒有廈門本地戶籍,看中阿強是本地人,于是說出實情,承諾事成之后,向阿強支付一筆酬金。而在阿強看來,這似乎是一筆穩(wěn)賺不賠的“買賣”。于是,兩人登記結婚,但并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阿嵐生了個男孩,也順利上了戶口。 一切似乎進行得很順利,但阿嵐提出辦理離婚手續(xù),并支付5萬元酬勞時,卻遭到阿強拒絕,理由是“原先談的不止這個數(shù)?!钡敃r雙方是口頭協(xié)商,沒有書面憑據(jù),只能各執(zhí)一詞。僵持了兩年多,阿嵐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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