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 臺灣向大陸提供案件在臺證據,兩岸實現證據轉換互認 去年10月18日,在公安部協調下,臺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應邀訪問廈門海關緝私局。雙方就“0808”走私毒品案情進行溝通,并以非正式方式相互提供了對方所需的案件材料。這些起到了關鍵性作用,據此臺灣警方成功破案,廈門海關緝私局也順利將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然而,雖然解決了移送審查起訴階段的燃眉之急,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源不符合大陸的證據規格。因為臺灣警方提供的案件材料,必須經過法定渠道轉換才具備法律效力。今年4月14日,由廈門海關緝私局、福建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和廈門市檢察院組成的工作組專程赴臺,就“0808”走私毒品案等多起走私案件,以及共同打擊海上成品油走私等議題,與臺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溝通。 經過努力,臺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明確將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過臺灣“法務部”向廈門方面提供“0808”走私毒品案在臺證據。這是大陸首次成功在臺獲取走私毒品案境外證據。此次溝通還就健全兩岸緝私執法協作機制、及時交換跨境走私案件情報、搭建對口聯絡窗口等方面達成一致共識。據悉,廈門市檢察院即將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還原】 大批石材藏匿冰毒 欲通過“小三通”闖關 這是一批藏于石板內的冰毒,出口委托單上顯示委托人為“周某木”并留有手機號碼。經深入摸排,廈門海關緝私警察大膽判斷:周某木雖有涉案嫌疑,但作為主犯的可能性不大。去年8月13日,周某木到緝私局接受調查,并交待其胞弟周某金曾幫助臺灣人洪某慶走私貨物至臺灣金門。期間,同鄉周某江與周某金往來密切。 去年8月14日,周某江在寧德落網;15日,周某金迫于壓力主動投案。根據周某江的供述,緝私警察隨后將參與走私的另外兩名嫌犯周某鋒和周某光緝拿到案。至此,兩岸不法分子相互勾結走私毒品的細節也得以查清。 原來,臺籍嫌犯洪某慶長期經營兩岸雜貨貿易,2012年因業務往來與周某金、周某木兄弟相識。去年4-5月期間,洪某慶因在臺灣債臺高筑,為求翻身鋌而走險,與周某金商定到深圳購買冰毒,再利用對臺小額貿易進出口貨物的機會,以及周某木熟悉碼頭情況、報關業務等便利條件,通過小額貿易方式走私到金門。雙方一拍即合,同時拉攏周某鋒、周某光參與走私。 去年5月11日晚,洪某慶、周某金、周某鋒、周某光4人來到福建平和霞寨鎮指定地點,將深圳毒販送來的60公斤冰毒取走并藏于霞寨鎮內坑村中。7月上旬,洪某慶與周某金在南安訂購了90片石板材,并按要求將其中的42片中間掏空成“回”字型。隨后,兩人將該批石材分裝成三件運往霞寨鎮,并與周某鋒、周某光一同將冰毒藏匿于石材中。 之后,洪某慶等4人將該批石材運到廈門,與另外購買的三件花崗巖石材進行混裝后,再運到南安石井碼頭。隨后由周某木聯系金門某報關行,委托臺灣某企業辦理石材的出口手續。原計劃于去年7月23日通過對臺小額貿易偽報出口至金門,后因臺風延期至7月29日裝船出口,于當日18時30分左右抵達金門料羅碼頭。7月31日晚,夾藏于三件石材中的60公斤冰毒被臺灣警方查獲,洪某慶等3名嫌犯隨后在臺灣落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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