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思法)近日,劉翔與葛天離婚的消息成為街頭巷尾的熱點話題,再次將大眾的目光聚焦到了閃婚這個話題。而在廈門,像這樣的閃婚又離婚的案例也不少。 戀愛5月后結婚 小軍和小燕都是80后,同年出生,就連生日相距也不到一個月時間。2012年9月,小軍和小燕經人介紹,相識于網絡。聊著聊著,兩人互生好感,很快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2013年1月28日,也就是相識5個月后,兩人步入了婚姻殿堂。新郎新娘收獲了滿滿的祝福,但閃婚的消息還是讓不少親朋錯愕。 婚后,兩人的日子倒也過得和和美美。只不過時間一長,爭吵逐漸增多。去年3月,小軍和小燕的女兒出生。這本該是件喜事,但在小燕的心里,卻成了個疙瘩。“他們(小軍一家)見孩子是女孩,就沒給過我好臉色。” 上演搶娃鬧劇 2014年4月,因產后復檢未過及夫妻間常因瑣事爭吵,小燕想回娘家小住一陣。得知小燕的想法后,小軍拒絕了。小軍堅持認為,小燕回娘家是為了告狀。 在小軍看來,夫妻間的矛盾必須由夫妻自行解決,不需要娘家人參與。因為此事,夫妻不歡而散,小燕收拾好東西帶著女兒離開家,自己在外租房帶孩子,開始了分居生活。 半年后的一天,小軍父母來到廈門,提出想看看孫女。為了老人能順利見到孩子,小軍向小燕謊稱將帶母女倆外出旅游。小燕信以為真,帶著孩子回到廈門。她沒想到,這竟是一場騙局,小軍一家人從小燕懷里帶走了尚在哺乳期的女兒。那一天,因為搶孩子,夫妻鬧進了派出所。 法院判決 駁回離婚訴求 今年年初,小燕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女兒歸其撫養,小軍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在小燕看來,兩人的婚姻已經一敗涂地,沒有挽回余地。婚姻失敗正是因為閃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雙方性格各異,沒有共同語言,導致夫妻常常爭吵。 小軍辯稱,一家人將女兒視為寶貝,不存在性別歧視。“夫妻感情沒有徹底破裂,哪對夫妻不吵鬧。”小軍不認為他和小燕的婚姻已走到盡頭。 經審理,思明法院認為,夫妻感情仍有修復與挽回的可能。最終,法院駁回了小燕的離婚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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