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登記制 根據《通知》精神,持結婚證夫妻,均屬初育的,不再要求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由其自主安排生育;對于夫妻雙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后由村(居)當場發證;對于流動人口,按原辦法執行。 群眾登記后,由登記方負責在30天內將有關登記情況通報夫妻雙方戶籍地。 取消一孩《生育服務證》后,對需要享受計生優待與獎勵待遇的,由所在鎮、街計生辦出具《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證明》。 一對夫妻準備生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時,要怎么登記備案?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這對夫妻雙方都沒有孩子,只要帶好結婚證和身份證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登記備案即可,如生過一孩死亡的要附小孩死亡確切證明。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到場,可以出具委托書,由社區工作人員或近親屬代辦。湖里區、海滄區等正推廣網上辦證,登記流程將更簡單快捷。 一孩生育登記流程 所需材料 1.結婚證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如生過一孩死亡的要附小孩死亡確切證明 4.申請人無法到場的,可以出具委托書,由社區服務員或近親屬代辦 對象資格 1、夫妻雙方為廈門戶籍、未生育人員 2、夫妻一方為廈門戶籍,另一方為現役軍人生育人員 3、一方為廈門戶籍人員,另一方非廈門戶籍未生育人員,以廈門為常住地的 辦理流程 夫妻雙方帶齊所需材料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不需申辦一孩《生育服務證》。如夫妻雙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務證》,可在登記后當場發證 注:夫妻雙方登記后,由登記方負責在30天內將登記情況通報夫妻另一方戶籍地 新政策有何優勢? 與現行的《廈門市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相比,一孩生育的登記流程將更加簡化,夫妻雙方的辦理條件也更加寬松,辦理地點也更具選擇性。 優勢1 登記地點更靈活 現行管理辦法與單位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育齡夫妻可以到女方戶籍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鎮、街辦理;無工作單位的育齡夫妻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鎮、街辦理;女方在男方戶籍地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戶籍在本市的,則可以到男方戶籍地的鎮、街辦理。新制度實施后,在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的村(居)或當地鎮、街,或女方現居住地的村(居)、鎮、街,都能進行登記辦理。 優勢2 登記流程更簡化 現行管理辦法,夫妻需帶上雙方的戶口簿復印件、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須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復印件、女方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并且需要填寫申請雙方都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聲明。流動人口還須出具其戶籍地鎮、街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新制度實施后夫妻雙方只須帶好身份證和結婚證(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即可前往登記地點登記。 再生育承諾制 7月1日起,再生育服務證辦理將實行承諾制,《再生育服務證》委托鎮、街計生辦辦理。 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所謂承諾制,打個比方說,如果一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夫妻打算迎接他們的第二個孩子,但在申請時材料不全,而計生部門也對他們的生育情況掌握不全面,這時,在查驗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的基礎上,可以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計生部門予以辦理《再生育服務證》。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設定的14種情形不適用再生育申請承諾制。 根據現行辦法,《再生育服務證》須由區級衛生計生局辦理。群眾辦證需先將材料提交給社區,社區審批后再提交給街道,街道再提交到區局,往往一個證辦下來需要15個-20個工作日。如果材料不全,或一方戶籍不在當地,耗時更久。新制度將《再生育服務證》辦理委托到鎮街,并規定限時辦結,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對符合再生育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理,辦理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 《再生育服務證》辦理流程 單獨或雙獨夫妻申辦材料 1.夫妻雙方申請表 2.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含戶口簿首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生育服務證承諾書 4.夫妻雙方近期免冠合影1張(證件照) 5.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要交回 6.雙方戶籍地村(居)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并經鄉(鎮、街)的計生行政部門蓋章確認(無法出具婚育證明的,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 7.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戶籍地鄉(鎮、街)出具其生育子女情況的證明 8.雙方或一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承諾聲明 視為獨生子女的應提交如下證明: (1)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發生子女死亡所在醫療機構、注銷戶籍的派出所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子女死亡證明材料,其他子女達到法定婚育年齡后死亡的,村(居)應出具其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證明 (2)收養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為界限,在此之前收養的,由鄉(鎮、街)出具收養證明;在此之后收養的,應提交由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 再婚夫妻申辦材料 1.夫妻雙方申請表 2.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含戶口首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生育服務證承諾書 4.夫妻雙方近期免冠合影1張(證件照) 5.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要求再生育,應退回已發獎勵費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雙方戶籍地村(居)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并經鄉(鎮、街)的計生行政部門蓋章確認(無法出具婚育證明的,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 7.其他相關材料: (1)根據“再婚夫妻一方沒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個子女”申請的,需提供一方或雙方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2)根據“一方喪偶后再婚,再婚前雙方符合條例規定合計有兩個子女”申請的,需提供喪偶方原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程序 夫妻雙方帶齊所需材料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再生育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居委會簽署意見后送街道計生辦審核辦理?辦理結果直接送達申請人 辦理時限 街道計生辦收齊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辦理結果 注:辦理情況由辦理機構通報另一方戶籍地衛生計生部門 領證人員名單在夫妻再生育申請街道的所在居委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
相關閱讀:
- [ 06-24]“準生證”下月起可網上申請 湖里舉辦基層培訓班
- [ 06-03]福建出臺生育服務新政 生一孩和準生證說拜拜
- [ 12-19]福建自貿區獲"準生證" 尤權:明年啟動,加快建設
- [ 09-25]海滄試點準生證網上辦 將在全市推廣最快一天拿證
- [ 07-16]領小學入學通知書需準生證 社區:為統計計生情況
- [ 04-17]福州“單獨兩孩”申辦流程請細看 已受理228份
- [ 01-27]網友熱議取消“一孩”準生證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