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為推動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提升人才服務質量,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昨日福建省委外宣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才工作的十四條措施》(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十四條》)。 此次《自貿試驗區十四條》從創業支持、居家生活和體制機制創新等三個方面,提出了土地供給、融資服務、經費支持、住房保障等14條具體政策措施。同時,自貿試驗區內實行更加簡便高效的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將引進高層次人才分為杰出人才(A類)、創業創新領軍人才(B類)、急需緊缺創業創新人才(C類)三類。 記者了解到,福建自貿試驗區將實行促進高層次人才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權投資等方面的稅收激勵辦法。優先保障高層次人才投資項目建設運營所需用地,從項目規劃選址、征地報批、土地供應、地價優惠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區內高層次人才運營的優秀項目最高可獲不超過200萬元貸款貼息、400萬元債券貼息;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科研項目可優先立項,最高可獲100萬元團隊建設經費支持、1億元公共平臺建設經費支持;建設運營科技企業孵化器,最高可獲100萬元補助。 住房方面,引進高層次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至當地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對經確認且正式到崗落地的A類、B類、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從境外引進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從國內引進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安家補助。 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和配偶也可獲得較好的條件。據悉,A類、B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可選擇教育部門推薦的優質公辦幼兒園或義務教育學校就讀。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或義務教育學校就讀。而配偶安置方面,A類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愿意在閩就業的,由所在設區市妥善安排,或參考當地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B類、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未安排就業的,所在設區市(區)要積極推動用人單位為其發放生活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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