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妝品現場廣告牌上用語夸張。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王穎達)去年11月,國家食藥監總局發文,公開征求《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意見,擬于2015年7月實施,其附件《化妝品標簽標識禁用語清單》中明確了禁用標簽。記者調查發現,《辦法》并沒有如期實施,而目前部分商家也換了標簽,但紛紛打起擦邊球。
【新規難產】
《辦法》實施暫擱淺 或由于爭議過大
據了解,《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原定于7月1日實施,共有8大類200多個詞匯被禁。但昨天記者從廈門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暫未收到總局對于該《辦法》正式實施的通知。
有分析指出,這有可能是因為爭議過大造成的。列入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附件《化妝品標簽標識禁用語清單》中指出:如藥方、漢方、韓方等,都不能出現。這也就意味著,國內不少主打“漢方”的廠家及韓國多個品牌將受影響。
據《化妝品財經在線》報道,廣州某廣告策劃公司總經理表示,“幾乎把所有的宣傳語都禁用了,文案沒法做了。”
事實上,此次《辦法》擱淺,與韓國的抵制也不無關系。記者查詢發現,據韓聯社6月24日報道,在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例會上,韓國要求中國取消禁止粘貼化妝品標簽規定,最終中國方面同意了韓國的請求。目前,中國是韓國化妝品進口第一大國。
【市場變化】
有的改柜臺宣傳 有的再造“美麗謊言”
昨日記者走訪商場發現,比如芳珂這樣一向主打“無添加”的品牌,并沒有在宣傳欄上將“無添加”字眼去除。
然而更多產品宣傳則是打起了“擦邊球”。按照化妝品標簽標識管理規范,“化妝品標簽標識”是指粘貼、連接或印刷在化妝品銷售包裝上。因此很多廠家都在柜臺宣傳手冊和布置上下工夫。比如某著名品牌打出宣傳口號“4周挑戰逆轉10年肌齡”。如果這一口號是印在包裝上,也是不符合“不得進行有效率的宣傳”的規定。
有業內人士透露,其實這樣一份“禁用于清單”最終不會起到多大作用,因為“中國文字太博大精深了,你禁了這些詞,馬上可以換用另一些詞,產品本身卻仍然沒有任何改變。比如,“禁用語清單”不讓用“換膚”,那就改為“煥膚”“煥顏”;不讓用“新生”,就改為“新活”“鮮活”。記者也發現,某品牌產品序列中,幾乎沒有一個名稱涉及禁用語,但類似“新逆時抗皺精華”“菁萃原液·凝時煥亮(白芍)面膜”等,都是原來宣傳語的翻版。
【背景】
限期未改企業重罰
按照《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共有8大類200多個詞匯被禁。包括“紅血絲、細胞再生、純天然、無添加、藥妝、中草藥”等。《意見》對于違反“第九條”即含有禁用詞標簽的,食藥監局將“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按《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情節嚴重的情形處理。”
化妝品多次公布禁用語
別把化妝品當皮膚救星
記者注意到,對于化妝品以“美麗謊言”吸引消費者,我國曾多次發布禁令。如2009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化妝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包括:禁止使用“特效、高效、一洗白一洗黑、專業”等虛假夸大的宣傳用詞;禁止使用“中藥、中醫世家、祖傳秘方”等醫療術語。但化妝品夸大宣傳的現象仍難以抑制。
業內人士認為,消費者對化妝品需要有正確認識。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副主任醫師朱慧蘭介紹,很多人把化妝品當皮膚救星用,實際上痤瘡、雀斑、肌膚曬黑等皮膚問題并非簡單涂抹一個產品就可解決問題,應該找專業醫生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