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通訊員 徐克 葉春女 張賢日)從現在起,廈門的困難群體如果需要救助,只需到街(鎮)設立的統一受理社會救助申請窗口,即可實現“一門辦理”,無須再奔波于各個部門。 近日,廈門市政府研究通過《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并于昨日正式發布。 與以前相比,此次出臺的新政有很大變化,不僅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還擴大了救助范圍,提高了救助標準。新政還要求健全“救急難”長效機制。 變化1 所有社會救助全“打包” 此前,廈門雖然已經建立社會救助體系,但存在著體系不夠完善、制度碎片化、基層經辦能力較弱、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等問題。 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是將原先碎片化的救助體系全部“打包”,整合為多部門協同開展的“8+1”社會救助體系。 “8+1”社會救助體系,是指建立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體系。 在這個救助體系中,涉及民政、衛生計生、教育、建設、國土房產、人社等部門,紅十字會配合政府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人道救助。 變化2 所有救助可“一門辦理” 以前,困難群體尋求社會救助,需要跑不同的部門,甚至搞不清該找哪個部門。 新政的出臺,破解了老百姓“求助無門”的難題,明確街(鎮)是社會救助申請受理主體,通過現有政府辦理大廳、綜合性服務窗口,設立統一受理社會救助申請窗口,配備專人負責受理社會救助申請。 申請人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街(鎮)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實現社會救助“一門辦理”。 同時,實行“一站式”服務。建成廈門市城鄉醫療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確定全市各大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部分二級以上私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為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醫療機構,共計73家。醫療救助對象持社保卡在上述醫療機構就醫,醫療救助費用由醫療機構墊付,救助對象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 包括失獨家庭在內的計生特殊家庭,將可獲得醫療救助,屬于低保對象的,還可享受分類施保,獲得更高保障。 變化3 社會救助標準提高 在實行城鄉社會救助標準一體化基礎上,新政提高了社會救助標準,困難群體可獲得更高額度的救助。 一是提高低保分類施保標準。由原20~50元統一提高為低保標準20%。將原城市低保對象中分散供養的城市“三無”納入特困供養,供養標準由全額低保提高為低保標準140%(與農村五保統一)。 二是提高醫療救助標準。第一類救助對象門診和住院個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由80%提高至85%,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為100%;第二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比例為70%。住院年救助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4萬元,新增門診年救助限額3000元。 三是建立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其中,低保標準按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6%~42%確定,臨時救助每月標準按低保標準確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按低保標準2倍確定。 新增災害救助標準,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災后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分別按低保標準2倍、低保標準140%確定。 政府多走一步,百姓就可以少走一步 群眾遇到生活困難,可以向哪里求助?這個問題,恐怕困擾過不少“當事人”。 事實上,在廈門,各項社會救助一直都在完善,不少舉措還走在全國前列。然而,由于社會救助涉及部門多、服務對象復雜,各項惠民舉措碎片式地散落在各個部門,該向哪里求助,考驗著群眾的智商。 現在好了,低保、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等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救助,全都“打包”到一起了,老百姓有需求,只要到街道,就有專人負責受理,老百姓再也不用挨個部門跑了。 對于困難群體的救助,是一個城市文明進步的表現。為困難群眾廣開方便之門,更是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要求。政府多走一步,百姓就可以少走一步,社會更可以前進一大步。 |
相關閱讀:
- [ 06-10]中國加快推進社會救助領域社會工作發展
- [ 05-16]社會救助窗口同安區全部覆蓋 推動救助水平一體化
- [ 03-04]福州出臺社會救助辦法 低保家庭優先配租公租房
- [ 02-12]李克強:社會救助要雪中送炭 決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 [ 01-23]莆田去年發放社會救助金3億多元 惠及10萬困難群眾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