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記者昨日從廈門市財政局獲悉,近日該局和廈門市建設局等單位聯合發布了《關于明確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貼相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住宅增設電梯最低可獲21萬元補貼。 補貼標準 至少可獲21萬元 按照《廈門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補貼范圍和標準并未改變,延續原有財政補貼政策。補貼范圍為商品房除外,已按照《指導意見》規定實施并竣工驗收合格的電梯。 補貼標準為,停靠六個樓層的一部電梯給予財政補貼22萬元,每增減一個停靠樓層相應增減補貼0.5萬元。依照《指導意見》,增設電梯的住宅必須為四層及四層以上,這意味著,住宅增設電梯至少可獲得21萬的財政補貼。 補貼時間有所延長,即在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已開工,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報送申請資料的增設電梯項目。 同時,《指導意見》明確,增設電梯的資金由業主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業主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使用房屋專項維修金;已售公房業主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房屋維修金;符合條件的還可以申請財政補貼。 申請程序 兩種情況下程序不同 業主申請財政補貼時,有兩種不同的情況,其申請的程序也不一樣。 按照《關于在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若干指導意見》增設電梯的,申請財政補貼程序仍按《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申請老舊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有關事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向市建設局申請。 按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增設電梯的,申請補貼的增設電梯業主,需要填報《廈門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政府補貼申請表》,并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貼資金申請材料清單》要求的材料提交給住宅所在區建設局。區建設局核實后,將申請材料提請區財政局或其審核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后,區建設局根據財政審定額度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該梯施工(安裝)合同指定的施工企業或電梯安裝企業,收款企業須開具建安發票。 區建設局于每年9月匯總申請補貼金額后,填報《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貼資金申請項目匯總表》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確認后提請市財政局核撥補貼資金,市財政局審核確定后將補貼資金通過體制補助到各區財政局,并抄送市建設局。 住宅增設電梯補貼情況 補貼范圍 商品房除外,已按照《廈門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規定實施并竣工驗收合格的電梯。 補貼標準 停靠六個樓層的一部電梯給予財政補貼22萬元,每增減一個停靠樓層相應增減補貼0.5萬元。 補貼時間 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已開工,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報送申請資料的增設電梯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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