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小姐心急如焚,眼看公交車快到站了,她大聲朝司機喊:“師傅,我東西不見了,請不要開車門!”聽到喊聲的司機很配合,緊閉車門,緩緩向公交站點駛去。 莊小姐環顧整個車廂,不知道是誰偷了她手機,她悄悄問身旁的男乘客:“是哪個?” 男乘客指了指身穿灰白條紋T裇衫的年輕男子,輕聲說:“就是他。” 莊小姐隨即走到后車門,對著T裇男大聲說:“你把手機還給我!他都看到了,是你偷了我的手機。”看到車上人多,T裇男什么話也沒說,乖乖掏出手機,還給了莊小姐。 到了站點,司機問:“東西找到了嗎?”莊小姐說找到了,司機這才把車門打開。T裇男則若無其事地跟著人群走下去,似乎什么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不過他的照片被其中一名乘客拍到了,并發給了莊小姐。 “怎么會有那么淡定的小偷?可能是慣偷。”莊小姐說,當時她說話盡管很大聲,但其實心里還是挺害怕的。小偷走后,她后悔起來:怎么沒有報警呢?于是,她發帖并配上小偷的三張照片,提醒乘客注意這個小偷。 記者發現,這三張照片中有兩張是背面,一張是側面。莊小姐在帖中提醒:“這就是那個無恥的小偷,還非常淡定地下車,沒人敢把他怎么樣。我是幸運的,但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經遭遇過。” 【提醒】 公交車上的小偷,一定不要放走 一名反扒志愿者說,在公交車上東西被偷,應該第一時間告知公交司機,尋求幫助,司機不要開車門把小偷放走,然后趕緊報警。若是已找回東西,抓到小偷,也不要把小偷放走,應該交給警方處理。 擅自發布小偷照片,或涉嫌侵權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徐林武律師說,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警方有權公布相關案情,對嫌疑人進行通緝,請公民提供線索、協助破案,這是基于社會公共安全為目的的行為,而且,發布的照片都經過嚴格審核,不構成侵權。而市民擅自這么做,很可能會侵犯當事人的名譽權或肖像權,即使對方是小偷。 莊小姐張貼小偷照片提醒市民防賊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擅自張貼所謂的“小偷照片”做法不妥。“應該給人家改過自新的機會,公布照片會讓人標簽化。”徐林武建議,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將照片上的人物打上馬賽克,再發到網上。 |
相關閱讀:
- [ 07-14]小偷盜文物后厄運連連 留條歸還:千萬別偷古物
- [ 07-14]小偷到特警隊偷車 看一群特警沖出倒地裝死
- [ 07-13]急診室女護士被病人家屬打一拳|小偷準備等主人睡著再偷 自己睡著成甕中之鱉
- [ 07-13]等主人睡著再偷 小偷竟睡著了成了甕中之鱉
- [ 07-11]小偷進餐廳偷東西被發現還打人 隨身帶羊角錘防身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