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 涼棚遮陽傘屬違法搭建 晚報聯合執法部門拆除 昨天上午,記者將“遮陽費”等問題反映給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立即聯合思明區城管部門,出動十幾名執法人員跟隨記者到現場了解情況,并確認為非法占用海域,立即依法取締。 在執法現場,椰風寨海灘的遮陽傘老板遲遲未出面,當執法人員詢問老板在哪里的時候,工人們都支支吾吾,讓他們自行拆卸,也拖拖拉拉。最后當執法人員要動手拆除時,他們才主動配合。 據執法人員了解,遮陽傘屬于海岸邊上一家出租涼棚、遮陽傘的店家。“到底是游客租了自己搭過來,還是店家搭在這里招攬客人的這個問題較難界定。”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無論如何大量的經營性遮陽傘搭在海灘是不允許的。 在觀音山的取締現場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執法人員等了許久,仍舊沒有老板出現。當責令拆除涼棚,打工的小伙借口“天太熱,要留幾個自己遮陽”,裝模作樣拆了幾個涼棚的篷布。執法隊員見狀,立即自己動手拆除。在拆除過程中,記者發現涼棚四角有用沙袋固定,還有從店鋪拉過來的電線。 最后一刻,涼棚老板終于現身,執法隊員對老板嚴正警告:沙灘的區域并非他們的經營范圍,這些涼棚屬于違法搭建。 【管理】 違法行為涉及多部門 聯合執法才更有效果 記者從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了解到,該類違法占用沙灘的監管取締存在一定的執法困難。首先,它的流動性較強,增加了一些執法難度,存在治標不治本的現象;第二,在整治方面,存在多部門職權交叉的情況,需要聯合才能達到較好的效果。如一些沙灘及海上游樂項目屬于非法經營,聯合公安部門等部門整治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而像這些搭涼棚收取遮陽費,甚至把桌子擺上沙灘,大多是海灘店家業主的行為,這需要聯合工商部門對其進行取締。 此外,支隊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要占用海灘經營,需要向廈門市海洋部門報批。但是占用公共資源,個人擅自設置遮陽處進行經營是不允許的。 負責觀音山海岸物業管理的巨鵬飛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江海濤說,由于搭傘業主的店面不屬于巨鵬飛,所以只能將問題反饋給觀音山旅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對此,觀音山旅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表示,關于“遮陽費”的問題,公司確實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現象,今后將加強管理,也歡迎市民共同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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