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網絡比賽應有監管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的鄭志寧律師表示,在活動中主辦方如果沒有按照原來公布的規則,臨時改變賽制,就涉嫌違反《民法通則》里的誠實信用原則。雖然目前對于這類網絡平臺的比賽活動,法律還沒有系統的規定,但是如果對市民造成損失,市民同樣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市民發現舉辦方有不誠信的行為時,應及時曝光,受到損失時及時維權。同時也要調整好參賽心態,在參與這類比賽活動時選擇可信度誠信度高一些的平臺。”鄭律師建議。 【記者手記】 微信營銷勿損誠信 從早先盛行的微信“集贊”到如今各類拼投票的網絡比賽,形式變了,本質卻沒有太大差別,實際上都是商家的一種另類營銷手段。從此前本報曾對微信“集贊”現象的報道來看,商家對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活動趨之若鶩,卻忽略了背后的風險。不完善的游戲規則,再碰上失控的局面, 消費者覺得被商家忽悠了,商家也只能賠錢收拾爛攤子。 林女士的遭遇,并非偶然現象。參賽市民白白投入精力和感情,實在鬧心;商家看上去吸引了眼球,實際上卻損害了自己的誠信。對于市民來說,要參加這類投票比賽應選擇較有權威影響力和公信力的平臺。商家也要有風險意識,引入第三方監督進行公證,消除公眾的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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