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陳宗賢)近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地稅了解到,2014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將從2015年8月1日起開始申報繳納。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非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及其他用人單位向主管地稅部門申報;機關、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向同級殘疾人就業管理機構申報。 和往年不同,為減輕企業負擔,幫扶企業健康發展,今年政府出臺了兩項減負政策:一是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2014年度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執行減半征收。二是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自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于第二項減負政策“3年內”的時間取值以2014年10月31日為臨界點,即2014年10月31日(含)后新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符合免征條件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免征36個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14年10月31日前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符合免征條件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未滿36個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地稅部門提醒大家,享受以上兩項減負政策,繳費單位無需申請審批或備案,和往年一樣,只需自行申報在職職工年匯總人數即可。同時,享受小微企業減免政策,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確認減免金額。 |
相關閱讀:
- [ 07-28]健全人竟開殘疾人代步車 鼓樓昨查處2起這類案子
- [ 07-23]福州集中整治殘疾人機動輪椅 將引導殘疾人就業
- [ 07-22]閩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 用人單位超額安排獲獎勵
- [ 07-21]連城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
- [ 07-21]福清對安置殘疾人在50人以上企業獎10萬元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