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石中水”反應】 “歡迎報警,支持打假!稿費多少?” 前天下午4點21分,記者開始在小魚網上與“佛石中水”私信聯系。說明來意后,記者試圖通過電話方式與對方聯系,但是遭到拒絕。“自己百度吧,全網絡都是,歡迎轉載。”“佛石中水”說。當記者告訴對方為了報道的客觀性,希望能聽到他的解釋。對方再次回復:“小魚(網)上帖子都有了,寫得很詳細,歡迎轉載,記得給點稿費。” 當記者告訴他對方已經報警了,有沒有什么想說的,對方回復:“歡迎報警,支持打假!”記者問為什么說“打假”希望他解釋下。對方依然沒有給出正面的答案:“哥這幾萬字的稿子都寫好了,稿費多少?能先說個數不?咱總得看看價位再說,您說是吧?” 記者明確告訴他希望聽到雙方的聲音,請他簡單說下事情的來龍去脈。沒想到回復依舊只強調稿費:“先給稿費吧,其他再說了,有啥不清楚自己找警察了解嘛。哥這采訪要收費的。”最后當記者問要多少稿費時,截至凌晨1點,對方依然沒有回復。 【小魚網回復】 “我沒有義務為你解釋事情的前因后果” 上午記者按照小魚網上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系到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唯一的投訴途徑是郵箱,有接到投訴就會處理,但至今為止沒有看到相關投訴記錄。當記者問網站在發布信息之前應該審核的義務時,該工作人員回復說:“每天幾萬份帖子,不可能每份都提前審核。” 對此,黃女士說她是發到“小黑屋”,“鷺島民生”版主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可以看到,按理說要處理的,但是到今天為止點擊量達到30,沒有相關回復。她并沒有投訴到郵箱。 當記者問工作人員禁言的標準是什么,為什么將他人信息公布到帖子上的人(佛石中水)沒有被禁言,而當事人(黃女士)卻被禁言?工作人員說:“你不了解事情,我沒有義務為你解釋事情的前因后果。” 【說法】 警方 屬于民事糾紛 目前沒有立案 記者從警方獲悉,黃女士這一情況屬于純粹的民事糾紛,目前沒有立案。警方稱,在向黃女士了解事情的過程中,黃女士只講到對方怎么樣,沒有說到自己如何。此外,黃女士提供的另一方也只是網名,警方暫時沒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建議黃女士可通過走法院途徑解決。 “他們的糾紛,到底誰對誰錯,我們沒辦法衡量。若法院需要我們怎么做,我們才會進行調查。”警方說。 律師 涉及個人照片等資料 涉嫌侵犯隱私權和肖像權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林武: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里的民事權益包括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 從黃女士提供的兩篇帖子來看,其中有涉及黃女士的個人照片等資料,初步判斷侵犯了她的隱私權和肖像權。如果是事出有因,在此之前的因素也要考慮,從法律訴訟的角度來說還要收集更多的證據才能下定論。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在通過公證保留網絡侵權證據后,被侵權人有權與網站交涉要求停止侵權行為,網站調查核實存在侵權行為后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將與誹謗者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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