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陳宗賢)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地稅局了解到,單位或個人3-6月多繳的失業保險費九月起可自動沖抵或申請退費。 據悉,依據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和市人社部門的通知,失業保險費率已于7月進行了由3%降為2%的調整,但由于費率下調從2015年3月起執行,經財政、地稅和人社三部門協商決定,對3至6月已按原費率繳交的單位及個人,多繳交部分的失業保險費,9月起由繳費單位或個人采取沖抵或者退費兩種方式進行處理:一是對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多繳交的失業保險費,由地稅部門依據費率差額計算3-6月份多繳交失業保險費的總額,用人單位在申報繳納失業保險費時直接進行沖抵,地稅征管系統將自動關聯可抵扣金額,無需單位選擇;二是享受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參保個人,其3-6月失業保險費多繳的部分由社保部門直接返還參保人員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銀行賬戶,具體返還時間待社保部門另行通知。 “本次總抵扣金額不僅有單位多繳部分,也包含本市職工個人多繳部分,個人多繳交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本人。”廈門地稅的工作人員提醒,用人單位可登錄網站查詢用人單位及職工個人多繳的賬目明細。此外,用人單位多繳的失業保險費在3個月內基本可以抵扣完畢,在2015年年底前無法抵扣完所有多繳的失業保險費的,請在2016年1-2月向地稅機關直接申請余額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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