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 通訊員 付任佳/文 葉允平/制圖)坐飛機,充電寶最多只能帶2個,而且不能太大,也不能托運,在空中還不能用。為什么?因為很危險!中國民航局近日發布了《關于重申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昨日,廈門機場公安分局民警石磊,為廈門市民詳解,從今年9月份開始,坐飛機什么樣的充電寶能帶,什么樣的不能帶。
不符合標準不能上飛機
首先,充電寶不允許托運,只能由乘客本人帶上飛機保管。
其次,帶上飛機的充電寶也有要求:標示不清的充電寶不能帶。石磊解讀說,目前生產充電寶的廠家眾多,難免魚龍混雜,一些充電寶在出廠時,根本沒有在外殼上標示清楚能量,甚至連基本的生產廠家、合格標志等都沒有。像這樣的充電寶,在過安檢時,會被攔下。在工作中,石磊和安檢人員都曾遇到過,一些愛美的女生,攜帶像卡通玩偶或者化妝鏡外形一樣的充電寶,同樣也因為沒有能量標示,不能通過安檢。
標示不清的,還有第二種情況,即經過長期使用后,標示能量的字跡遭到磨損,已經無法辨識其能量含量。抑或是,有的乘客,因為個人愛好,在充電寶外觀上,粘貼了一些圖案或標志,掩蓋住了原先的能量標示,像這樣的充電寶,也不允許帶上飛機。
數量有規定不能超兩個
新的“公告”對帶上飛機的充電寶數量也進行了明確規定。
首先能量超過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不能帶;
如果不超過160瓦特小時,但超過了10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必須經過航空公司批準,而且不能超過2個(包含2個);
100瓦特小時以下的,不用經過批準也能帶2個,但不能超過2個。
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會在過安檢時被攔查。
飛行過程嚴禁使用
帶著2個符合規定的充電寶,突出“重圍”終于上了飛機,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不行!根據新“公告”規定,在飛行過程中嚴禁使用充電寶。
為什么要這么嚴格?石磊解答說,飛機升空和飛行過程中,與地面的壓強是不同的,高壓環境下充電寶中的鋰電池會產生變化,容易發熱甚至自燃。如果托運,行李艙飛行期間沒有工作人員巡查,很容易發生事故。
如果超標,乘客可以自行選擇遺棄、交由送機朋友或快遞。那么被“留下”的充電寶又都到哪里去了?石磊介紹說,機場的安檢部門會在當日出港航班全部結束后,進行統一安置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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