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 通訊員 汪剛要 付仁佳)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竟然還想坐飛機,為此還借用了別人的身份證,結果被廈門機場民警查獲。 昨日上午9點半,廈門機場T3候機樓安檢柜臺前,一名男子的異常舉動引起了安檢人員的注意,仔細對比之下,發現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并非同一個人。 男子被移交給機場公安分局。民警石磊查詢發現,男子真名叫徐某華,因為拒不履行福州臺江法院生效的判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包括乘坐飛機。 昨日,徐某華急于到哈爾濱辦理業務,就詢問“懂法律”的朋友,能不能用他人的身份證乘機,朋友告訴他使用假身份證不行,但是用他人的身份證可以,查出來了大不了損失一張機票的錢。徐某華聽信了朋友的話,就冒用侄兒的身份證欲乘坐航班從廈門飛往哈爾濱。 很明顯,他的朋友也并不怎么懂法,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定,徐某華的這一行為,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最終被機場公安分局處以拘留8天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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