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已經高過車后斗的邊沿,車輛一開,就很可能會灑落。
■農用車的車后斗裝了“小沙山”,被執法人員攔查。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王紹亮 見習記者 張婧瑋 實習生 陳燕婷)土方車被嚴管,無法像以前一樣隨意上路,一些農用車就干起土方車的活,拉沙子、石子、建筑廢土等,在環島路一帶出沒,污染路面。
昨天,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橋隧大隊突擊行動,不到一個小時就查處了三輛農用車。羅大隊長介紹,7月以來,橋隧大隊的專項執法行動已查處農用車輛污染、揚灑案件80余起,違規車輛已按規定給予處罰。
【現場】
沙子堆成“山頭”,司機稱不拉這么滿就賺不到錢
昨天下午4點左右,在環島東路鴻星爾克大廈附近,一輛農用車快速駛過,車后斗里的沙子堆成一座“小山頭”。執法人員揮動指示牌,示意農用車停車。農用車司機看見后,立即減速,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司機趙師傅淡定地將駕駛證等相關材料交給執法人員,執法人員開具罰單,他也配合簽字。
記者觀察了車后斗,四周已經被加高約10厘米,所拉的海沙已堆成“山頭”,還有部分海沙就黏著車后斗的壁板,車輛一晃動,就會灑落在路面上,車尾部還不時有水滴下來。可趙師傅說,自己拉的是海沙,里面有水分,會將沙子凝結在一起,即使有風,也不會吹散。但記者把海沙黏著車后斗壁板的照片給趙師傅看,并告訴他“差點都要灑在路上了”,趙師傅又辯稱,這是因為何厝沙場附近的路不好,搖晃才會變成這樣。
記者又問趙師傅,為什么要拉那么滿。趙師傅說,他一天就拉兩三趟,如果不多拉一點,連運費都不夠。執法人員當場教育:“不是不讓你拉,但你要用帆布把沙子遮蓋起來,運輸途中就不會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避免污染路面。如果污染路面了,就要罰款了。”趙師傅表示,將吸取教訓。
隨后,執法人員又在靠近五緣灣大橋橋頭200米處查到兩輛農用車,一輛載著石子,一輛載著海沙。運海沙的王師傅稱,自己是為老板打工,對情況不是很了解。車后斗上裝有帆布,但沒拉開,也沒罩住沙子,執法人員對王師傅進行教育,并對其進行處罰。運石子的車輛情況更復雜,司機稱自己的駕照幾天前被交警扣下,車輛也不是他的。執法人員找來車主,進行登記和處罰。
【探因】
土方車被嚴查,農用車趁虛而入,即使被罰也較輕
執法人員介紹,這些農用車主要出現在島內東部地區,尤其在環島路一帶,運輸物品多為沙子、石子以及建筑垃圾。農用車有的是當地村民自己買的,有的是土方車車隊或公司出資購買,作為土方車運輸的重要補充。
如何區分農用車和土方車?執法人員介紹,從車牌看,農用車是藍牌,土方車是黃牌;從車型看,農用車較少小,后車輪4個,而土方車較大,后車輪8個;從運輸重量看,農用車超載會超過10噸,而土方車超載可達三四十噸。但是,對農用車的處罰要低很多,一般是幾百元到上千元的處罰。土方車則要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罰款。
今年上半年,市渣土辦牽頭對土方車、攪拌車開展專項整治,如今土方車規范很多。但出現一些新情況,農用車變身土方車的情況增多,運輸途中不規范,污染路面,帶來噪音和空氣污染,同時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法規】
車輛載物污染路面,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公路上行駛車輛的裝載物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的,車輛駕駛人、押運人員應當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無法處理的,應當在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物來車方向適當距離外設置警示標志,并迅速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