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龔小莞)記者昨天獲悉,《廈門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次用立法的方式來推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 《廈門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辦法》規定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納入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時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閩南文化生態環境等多個方面的措施。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閩南文化宣傳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把閩南文化納入干部學習、培訓必修課程。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明確規定,教育主管部門應開展“閩南方言與文化進校園”活動,幼兒園、小學、初中應將閩南文化列入教學課程。鼓勵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將閩南文化列入選修課程。鼓勵市屬高校在相關專業開設閩南文化和文化遺產保護課程。支持各種職業院校培養閩南文化遺產保護專門人才,支持院校、研究機構及社會組織開展閩南文化研究。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與學校開展閩南文化傳承合作辦學。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張劍輝介紹,今后將繼續改善閩南文化語言環境,逐漸在公共場所、交通工具推廣閩南話和普通話的雙語播報。鼓勵學習閩南話,開展閩南話水平測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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