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 八成網上外賣餐廳證照“不明” 記者對呂嶺路一帶的491家餐飲商家進行統計,發現: 74家證照具備,僅占15.07%; 190家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都顯示“正在上傳”,占45.56%; 剩下的227家不是沒有顯示餐飲服務許可證,就是沒有顯示營業執照,占39.37%。 【部門說法】 將對線上餐飲交易 進行監管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網絡食品經營的線上經營者須有線下經營主體,并需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證照,否則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其相關許可資質,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他們將加大對線下食品經營者的監管力度,依法對線上交易進行監管,同時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選擇有資質的餐飲單位消費。 【相關法規】 網絡食品 有了“緊箍咒” 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的《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同時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的食品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查。” 【手記】 要想走得遠 就得做得好 足不出戶,動動手指,便能想享受“舌尖上的美食”。網絡訂餐平臺以其便捷、實惠贏得青睞。然而,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網絡訂餐平臺存在不少問題:無證無照、家庭作坊式的“幽靈餐廳”寄生于網絡訂餐平臺,食品安全令人擔憂。 作為新生事物,網絡訂餐平臺要長久發展,就要不斷地改進自身準入機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加盟商家進行資質核審公示,讓商家資質有跡可循,才能讓“幽靈餐廳”無處藏身,讓消費者吃得放心。 |
相關閱讀:
- [ 10-08]網絡外賣App商家良莠不齊 監管還得跟上
- [ 08-15]互聯網外賣攪熱送餐市場 送餐員如今"又貴又搶手"
- [ 08-04]在瑞景租了個鋪子 95后白富美瞞著父母戀上送外賣
- [ 07-31]送外賣小伙騎車途中猝死 猝死病例有年輕化趨勢
- [ 07-06]兩外賣小哥撞車茄子排骨灑一地 都是逆行惹的禍
- [ 04-12]急急送外賣網新員工送餐摔傷 公司稱辭退卸責
- [ 01-28]福建企業掘金外賣O2O 巨頭高額補貼攪熱市場
- [ 11-25]高校禁外賣稱為培育社會責任感 新華社:奇葩禁令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