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不到分數(shù)線就退錢。”就是沖著這句承諾,鐘女士(化名)砸了五萬元重金把兒子送入“中考承諾班”,希望他能考入重點高中。結果孩子成績沒上線,學費卻一分錢也沒要回來。鐘女士遂將培訓機構訴至思明法院,要求其退還學費全款。 “包過”合同 不到指定學校分數(shù)線就退錢 2011年7月,即將升入初三的小諾(化名)被母親鐘女士送入廈門某培訓機構開設的“中考承諾班”,一年學費要價5萬元。 學費如此高昂,條件自然誘人。鐘女士與培訓機構簽訂的《2012年中考承諾班協(xié)議書》中約定,若小諾的中考分數(shù)“低于廈門第六中學,廈門科技中學當年擇校分數(shù)線之中的最低者”,則培訓機構將一次性退還5萬元學費。只有當小諾的總分達到六中、科技中學當年正取分數(shù)線的最低線,或者被一中、雙十、外國語學校錄取時,才視為培訓機構的承諾兌現(xiàn)。 從字面上看,如果小諾考上了重點中學,那自然是皆大歡喜;若他考場失利落榜了,至少也能拿回這筆巨額學費。抱著這樣的想法,鐘女士爽快地付了款。 只可惜2012年小諾的中考分數(shù)還是不盡如人意,沒有達到上述任何一所學校的分數(shù)線,最終被另一所高中錄取,然而鐘女士也并未于當年向培訓機構申請退款。 時隔三年,2015年初,鐘女士起訴至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以小諾的培訓合同“并未履行”為由,要求培訓機構退還全額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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