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 工人半空探身裝窗戶,著實讓人捏把汗 金尚路旁的太微山莊內,一戶業主在客廳外裝上玻璃窗戶。裝修現場并沒有防護措施,工人就坐在窗戶邊的木梯上工作,還背對著窗戶使勁往后仰,甚至上半身都已經伸出窗外。木梯看起來比較簡陋,隨時都有可能向窗戶方向倒下,而他手中的工具一旦掉落,就會掉出窗外,下方就是該樓居民的進出通道。 太微山莊物業管理處曾主任介紹,小區內任何業主要裝修,都要報備物業,物業審查后才能裝修,而且裝修時一定要裝防護網,如果沒有,他們會上門提醒。 但曾先生同時又表示:“物業難處很多,以服務為主,而非管理,他們沒裝防護網,我們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也有業主裝防護網,稱完全是自覺行為 蓮前東路附近的嘉盛豪園小區內,一戶正在裝修的業主用尼龍防護網將露在外面的兩扇大窗戶罩住,防止裝修過程物件墜落傷人。業主表示,這完全是自覺行為,小區物業并沒有強制要求。水岸筼筜24層的一戶人家在裝修,陽臺外用綠色防護網從護欄低端遮擋到天花板。 廈門市員當物業公司水岸員當服務中心主任譚坤良說,業主按要求改變外窗和護欄是被允許的,但他們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業時安裝防護網,在作業時,還要求安排人員在樓下維持秩序。如果有業主未安裝防護措施,物業將發出整改單。 【事故警示】 高空墜物時有發生 2013年10月31日,本報報道《32樓掉下螺絲刀砸中一樓一男子》,海滄某小區10號樓高空墜下一把螺絲刀,砸中樓下一男子的腦袋,男子送醫搶救無效后死亡。 2014年10月8日,據廈門網報道,呂厝冠虹花園某樓23層一業主裝修時,未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陽臺邊上一小塊水泥塊脫落,砸中樓下一過路的女子,造成其頭部流血。 2014年10月29日,騰訊網報道,廈門禹洲尊海小區天降小石塊,砸傷一過路女子的頭,頓時鮮血直流。據了解,小石塊是樓上某業主裝修敲落的。雖然業主裝修時,都被要求裝上黑色防護網,但該戶的防護網不夠嚴實,小石塊從縫隙中掉出來。 2015年1月9日,深圳商報報道,一棟正在裝修的樓下,一對母女被樓上掉下的玻璃砸中,被送往醫院,分別都縫了10多針。據悉,該樓6層業主裝修時,一塊玻璃不小心落下,才造成事故。 2015年4月27日,沈陽晚報報道《錘子頭13樓掉落砸中38歲女子》,某小區3號樓一單元13層樓一戶業主家掉下來的錘子頭,砸中樓下一名女子的頭部,導致其當場身亡,小區工作人員稱可能是大風把錘子頭吹落。 【律師說法】 無防護的高空墜物 業主要負最大責任 廈宇律師事務所林時坤律師說,一般正規的、擁有裝修資質的裝修公司會有較全面的保護措施,并且對工人進行培訓。如果業主在裝修過程中將窗戶和陽臺防護欄等全部拆卸,卻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一旦出現非人為高空墜物事件,業主有明顯過錯,屬于最大責任方;假使物業沒有履行提醒和督促的管理職責,需要進行一部分賠償;施工方要確認施工現場是否安全,若長期放任裝修單位無防護措施,也需要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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