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3】 摳掉車牌上的小圓點就拍不到 流言:“摳掉車輛牌照第一個字母后面的小圓點,電子眼就無法對焦,也就無法拍照。” 真相:車輛牌照上的小圓點只起到分隔和防偽作用,完全不影響對焦。車牌如果被污損,很有可能讓你遭受到記滿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得不償失。 【流言4】 速度過快或過慢就拍不到 流言:“只要慢于5km/h或快于180km/h,攝像頭就會無法啟動或無法拍清楚。” 真相:電子眼是按照信號燈工作的,與車速快慢無關。不論車速是多少,只要是闖紅燈就一定會被拍到。 【提醒】 右轉車不讓行人 屬違法行為 23日,“福建交警微發布”發出提醒文章,并請大家“轉告所有司機”,右轉車不讓行人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款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交警的文章說,不按規定讓行這種交通違法行為,在很多人眼里已經習以為常,有的人甚至不覺得不讓行是違法行為。在很多地方,“未按規定讓行”已成為導致死亡事故高發的最主要原因。 對于這類違法行為,“取證難”是很多地方交警共同面臨的難題。今年1月,廈門交警部門較早地拿出有力對策,以蓮前西路、蓮前東路為試點,安裝抓拍設備,對未禮讓行人的車輛加強管理,被抓拍到的車輛將被處記3分、罰100元。不少車輛已經得到了教訓。 |
相關閱讀:
- [ 10-25]廈門:夫妻搭檔盜竊兒子被當“道具” 被警方抓獲
- [ 10-20]尾數“110”的詐騙電話冒充廈門警方 3天已有9人報警
- [ 10-07]長假前6天 廈門警方查處21名“黃牛”和“野導”
- [ 09-25]廈門藏家4個"斗彩雞缸杯"價值6億被盜 警方成功破案
- [ 08-19]廈門一男子屢次劃傷別人家的車 警方蹲點將其抓獲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